根据惠州市和惠城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惠城区横沥围排沙河排涝站扩容工程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国土资(建)字〔2016〕427号),为实施城镇规划建设,市政府依法征收惠城区横沥镇排沙村属下的集体土地0.5641公顷,作为惠城区横沥围排沙河排涝站扩容工程建设项目用地。需征收土地位于惠城区横沥围排沙河排涝站旁,属惠城区横沥镇排沙村经济联合社,排沙村第二、四、五经济合作社属下的集体土地,面积共0.5641公顷,具体范围和面积以征地红线图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