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十条,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同居生活前,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物可比照赠与关系处理;一方向另一方索取的财物,可参照最高人民法院〔84〕法办字第112号《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8)条规定的精神处理。
离婚时夫妻共有房产如何分割,由双方协商决定,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 未取得房产的一方相应补偿的计算方法: 第一步是计算不动产升值率,不动产升值率=不动产现价格除以不动产成本,而这里的不动产成本等于购买时不动产价格+共同已还利息+其他费用。 在计算不动产升值率时,必须考虑利息成本,不能简单地用不动产现价格除以结婚时价格直接得出升值率。 其他费用是指交易所涉及的成本,属
未经共有人同意的房产不能擅自出售。在共同共有关系存续期间,部分共有人擅自出售未经其他共有人同意的房产的行为无效。 【法律依据】 《物权法》第九十七条,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买卖房产过程中常见的法律问题: 一、房屋产权是否明晰。 二、土地情况是否清晰。 三、交易房屋是否在租。 四、房屋手续是否齐全。 五、福利房屋是否合法。 六、物管费用是否拖欠。 七、市政规划是否影响。 八、单位房屋是否侵权。 九、中介公司是否违规。 十、合同约定是否明确。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七条,商品房现
婚后买房的房产归属: 1、没有特殊约定的情况下,结婚之后买房的属于夫妻共同房产。 2、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3、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父母赠与的房产,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则可以分割,但父母明确表示仅赠与给自己子女的; 则属于夫或妻一方个人财产,那么在离婚时,该房产不参与财产分割。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七条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 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办法是: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热恋男女分手后房产的分配可以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一条规定,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当事人请求解除的同居关系,属于婚姻法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依法予以解除。 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
房产中介乱扣押金的,可以保留好相关证据,及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四百二十五条规定,居间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居间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离婚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房产的分割也可以由双方协商解决,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