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房产的分割: 一、夫妻一方婚前购买的房屋,且付清全部房款,应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二、婚后夫妻一方以个人婚前财产购买的房屋,应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三、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四、夫妻双方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包括贷款)房屋,应属于夫妻共
买房遇到房产纠纷时的维权方法: 1、购房者应及时与开发商进行交涉,采用合法方式与开发商沟通协商以主张自身权利,如通过往来催告、函件、通知及当面沟通、磋商等。 2、请求消费者协会进行调解。 3、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反映、投诉。 4、若协商调解不成,购房者可以通过诉讼、仲裁等司法程序依法解决。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
购买人可以在房产买卖中变更,但是卖方有权拒绝买方变更购买人的要求,因为买方的这种要求只是一种变更合同的“要约”,卖方的拒绝只是使得新的合同不成立,如果买方由于变更购买人不成功而不能履行合同,才会构成违约。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八十八条,当事人一方经对方同意,可以将自己在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给第三人。
夫妻二人离婚后房产的分割: 离婚房产的分割: 一、夫妻一方婚前购买的房屋,且付清全部房款,应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二、婚后夫妻一方以个人婚前财产购买的房屋,应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三、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四、夫妻双方婚后用共同财产购
抵押权人可以申请参加参与分配程序,主张优先受偿权。 《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一百五十七条:人民法院对抵押物、质押物、留置物可以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但不影响抵押权人、质权人、留置权人的优先受偿权。
婚姻法当中关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规定是夫妻之间有明确约定的,在离婚的时候按照婚内财产约定执行即可; 没有特定协议的,双方的婚前财产在离婚时归各自所有不存在分割问题,共有房产根据房屋产权证上各自产权比例分割。 若一方存在转移共同财产的行为,可对具有上述行为的的一方少分或不分夫妻共同财产。所以共同房产分割方式因不同情形而有不同结果。 【法律依据】《婚姻法》第47条规定:离婚时,一
按揭中的房产要加名: 办法一:申请提前还贷; 办法二:变更抵押登记。 【法律依据】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条,对于房屋分割的规定来执行,若按揭款没有完全还清,如果贷款人方主张房屋的所有权并取得房屋所有权,则应当支付另一方相应的补偿款。
首先,夫妻双方对于婚前及婚后财产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其次,如果双方没有约定的,这类房产属于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 对于双方共同还按揭贷款的部分以及按揭款部分的房屋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参加离婚时的财产分割。 【法律依据】《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离婚房产净值的分割是明确产值,即按市场价计算,不按当初购房合同金额计算;分清权益部分和债务部分。 如果涉及贷款,先要将贷款部分除去,由取得房子的一方付给未得房一方房屋价值的一半,得房方单独偿还剩余的本金及利息。 【法律依据】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个人房产可以转让。 【法律依据】 《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第十七条规定,因房屋买卖、交换、赠与、继承、划拨、转让、分割、合并、裁决等原因致使其权属发生转移的,当事人应当自事实发生之日起九十日内申请转移登记。 申请转移登记,权利人应当提交房屋权属证书以及相关的合同、协议、证明等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