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抵押登记需要到房管局申请抵押权登记。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登记申请书、身份证明、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抵押合同等材料。房管部门对申请人的申请进行审查,符合登记条件的在法定期限内核准登记记入登记簿并颁发他项权利证书。
房屋抵押登记要注意的事项主要是: (1)土地所有权不得抵押,只能办理房屋抵押登记; (2)权属有争议的房地产和被依法查封、扣押、监管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的房地产,不得抵押; (3)违章建筑物或临时建筑物不能用于抵押; (4)用于教育、医疗、市政等公共福利事业的房地产不得进行抵押。
抵押权消灭的情形包括:主债权消灭,抵押权即消灭;抵押权实现,即不复存在;抵押物灭失,即抵押标的消失;抵押权存续期间届满,期满之后抵押权也就消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