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属于不动产。不动产是指不能移动或者如果移动就会改变性质、损害其价值的有形财产,包括土地及其定着物,包括物质实体及其相关权益。 不动产登记主要是针对不动产自然状况、权属状况进行登记,登记簿上也会载明这些事项,登记机构应当对登记簿的介质形式、登记机构的保管保存义务等进行明确。不动产登记根据具体情况的不同,可以划分为以下几种类型:首次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注销登记、更正登记、异议登记、预告登记、查封登记等。
农村的房屋买卖合同应该写明买卖双方的个人信息,房屋的基本信息,约定的金额,合同价款的支付,房产的交付,保证及违约等条款。同时该合同是双方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合同内容也合法,则该房屋买卖合同合法。 根据《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房屋漏水的责任界定。开发商的责任:在保修期内,如果不是人为原因造成的漏水,开发商要承担全部责任。物业的责任:漏水虽然不是物业造成的,但如果物业在这里面有疏于管理的情况,或是出现了问题后没有及时处理,导致损失扩大或出现了更严重的问题,那么物业要承担责任。如果是人为造成的房屋漏水,那么就需要造成房屋漏水的人承担责任。
事实上,对于合同原件丢失这个问题,如果双方均承认合同的存在,并且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合同丢了,没有什么影响,但如果没有履行,最好再补充签订合同。如果对方不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你需要寻找其他证据,证明合同的存在及合同约定的内容。在这里要温馨的提醒各位,合同原件在很多时候是后续享有权利、承担义务、解决争议的凭证,合同原件的丢失可能导致相关主体难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因此,合同当事人在签订合同后谨慎保存合同原件是至关重要的。一般来讲,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如果双方没有约定生效的时间,一般认为是以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的,可以在合同成立之前要求签订确认书;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成立之日即为生效时间;如果合同中未约定生效时间,但对合同的生效有附加条件的限制,则以该附加条件达成时为合同生效时间。
房屋地基几米内不允许挖掘管道,这个没有明确的政策规定,但从原则上来说,挖掘时不得损害房屋安全,否则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若有其他施工队或单位,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开挖,并对房屋安全造成影响,产权人可以报警,要求对方在规定时间内恢复原状,并承担相应的赔偿或法律责任。自建房与商品房不同,从地基到建房都要自己完成,所以可变通性较好,但如果农户没有建房的经验,建议提前了解情况,并经过慎重考虑,确定布局后,再进行建房工作。
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公证的。夫妻在结婚后买了房子,由于资金有限房子是通过按揭贷款的方式购买到的,后来双方对于房屋的分配有自己的意见,经过沟通之后打算让房屋为一方所有,为了确定效力想要对房屋进行公证。协议书中双方当事人的签名和订约日期一般要求空缺,待公证员对协议进行审查和修改后,再在公证员面前签字。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房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解释规定,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房屋拆迁补偿是什么。 我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一)房屋拆迁补偿计算标准: (1)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 (2)房屋拆迁补偿差价=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被拆迁人获得调换产权的房屋的评估价格 (二)房屋拆迁安置费计算标准 (被拆迁人或承租人)房屋拆迁安置费=搬迁补助费+没有提供周转房情况下的临时安置补助费+超过过渡期限的临时安置补助费+非住宅房屋因停产、停业造成的损失赔偿费 注: 1、如果拆迁人提供周转房且拆迁房屋使用人居住,则公式第二项补助费为0; 2、如果拆迁房屋属住宅房屋,则公式第四项赔偿费为0; 3、被拆迁人获得补偿,表明该房屋由其自用。
房屋转让协议书主要是符合 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房屋买卖双方当事人,应当具备能够以自身行为依法行使权利,并且承担义务的资格。 (二)意思表示真实: 民事法律行为应当系当事人真意表示的结果。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房屋买卖行为应当符合房地产政策,遵守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社会公共道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