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需材料:个人以灵活就业身份缴纳一年以上的社保缴费凭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失业登记证、社保卡。 现在社保卡已统一办理具有银行账户功能,养老金、生育津贴、失业金等全部打到个人社保卡银行账户,无需另外提供银行卡。 本人提前到街道办理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然后在网上办理即可。各地具体的操作方法有所不同。
申请人办理申请手续时需提供以下资料,一式两份,其中复印件按上级要求统一使用A4纸复印。 1.《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申请表》原件。 2.《灵活就业证明》(一张原件,一张复印件)。 3.申办人第二代身份证和户口本复印件。 4.2008年度社会保险费(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缴费单据复印件。 5.《档案托管合同书》复印件。 6.从其他公共托管机构转移到市档案托管中心的申请人需提供往年度社保补贴享受情况证明。
申请人办理申请手续时需提供以下资料,一式两份,其中复印件按上级要求统一使用A4纸复印。 1.《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申请表》原件。 2.《灵活就业证明》(一张原件,一张复印件)。 3.申办人第二代身份证和户口本复印件。 4.2008年度社会保险费(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缴费单据复印件。 5.《档案托管合同书》复印件。 6.从其他公共托管机构转移到市档案托管中心的申请人需提供往年度社保补贴享受情况证明。
施工现场明火作业时,必须开具动火证,准备防火措施,设定看火人员。 施工现场动用明火审批在什么部门办理: (1)一级动火审批制度: 禁火区域内:油罐、油箱、油槽车和储存过可燃气体、易燃气体的容器以及连接在一起的辅助设备;各种受压设备;危险性较大的登高焊、割作业;比较密封的室内、容器内、地下室等场所进行动火作业,由动火部门填写动火申请表,项目副经理召集项目安全员、施工负责人、焊工等进行现场检查,在落实安全防火措施的前提下,由项目副经理、焊工、项目安全员在申请单上签名,然后提交项目防火负责人审查后报公司,经公司安全部门主管防火工作负责人审核,在一周前将动火许可证和动火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报上一级主管部门及所在地区消防部门审查,经批准后方可动火。 (2)二级动火审批制度: 在具有一定人危险因素的非禁火区域内进行临时焊割等动火作业,小型油箱等容器、登高焊割、节假日期间等动火作业,由项目施工负责人在4天前填写动火许可证,并附上安全技术措施方案,项目副经理召集项目安全员、施工负责人、焊工等进行现场检查,在落实防火安全措施的前提下,由项目副经理、焊工、项目安全员在申请单上签名,报公司安全部门审批,批准后方可动火。 (3)三级动火的审批制度: 在非固定的、无明显危险因素的场所进行动火作业,由申请动火者填写动火申请单,在3天前提出,经焊工监护人签署意见后,报项目防火负责人审查批准,方可动火。
遗嘱公证需要的手续:1、申请人准备相关材料,填写公证申请书,并出具身份证明、财产证明及其他有关证明;2、审查遗嘱人是否有完全的行为能力,遗嘱的内容是否合法,遗嘱人对遗嘱处分的财产是否享有处分权,遗嘱人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3、予以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