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首次申请须在每季度最后一个月15日以前,备齐申报病种的相关病历资料、一张近期1寸免冠照片; 2、初审医院收组织本院医疗专家诊查并初步鉴定; 3、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专家委员会进行集中评审; 4、经市专家委员会评审通过的,当月开始享受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病种门诊待遇。
宅基地减肥需要的手续有: (一)农村村民建住宅,首先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 (二)村集体经济组织对申请建房户在醒目的地方进行张榜公示。 (三)国土资源管理所及镇社会事务办公室到实地对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拟用地是否符合规划等进行初审。 (四)公布期满无异议后,将符合“一户一基”条件的用地户按规定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后,报县人民政府审批。 (五)宅基地批准后,国土资源所及镇社会事务办公室到实地批放宅基地,并发放选址意见书,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 (六)村民住宅建成后,国土资源所到实地检查是否按批准面积和要求使用土地,对符合要求的建房户核发集体土地使用证书。 (七)村民凭土地使用证及规划许可证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证。 宅基地申请条件有: (一)申请的宅基地位置必须符合土地方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 (二)申请面积是否符合宅基地审批标准。 (三)申请人的户口必须在申请宅基地所在村组。 (四)申请宅基地要先向村委提出申请,提交相关证明,符合规划建设和申请条件的,村镇签署意见报县政府审批颁发集体土使用证。
关于土地使用权证贷款业务的办理步骤如下: 首先需要您前往所在地的专业评估机构对所持有的土地作初步估价; 其次,依据评估结果向对应的金融机构递交土地使用权证贷申请,并且认真填写相关申请表格作为申请材料;紧接着,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将会对您提供的申请材料进行详细的审查,同时还会赴实地考察所抵押土地的真实情况以确保贷款安全;等到以上所有环节都审核无误后,金融机构将最终批准该笔贷款请求,按照协议利率发放贷款资金给您; 最后,您需按照与金融机构签署的借贷合同规定准时偿还每次借款额和利息直至贷款全部还清为止。 若要办理土地使用权证担保贷款,您必须准备以下文件资料: 土地使用许可证原始文档、土地权属证书以及完整的抵押方夫妇身份证明、婚姻状况证明及户口簿影印件等法律文件。
第一,子女户口迁出,已经不属于村集体成员。第二,宅基地长期闲置或房屋长久失修,其子女不可继承。第三,违规使用的宅基地,将会被强制收回,不可继承。第四,子女已经独立有自己的居住场所,长期内和父母分开居住的。第五,超出宅基地标准使用面积的部分不可继承。
宅基地买卖需要的手续是:签订合同后由原宅基地和现宅基地使用者共同携带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的复印件以及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书,村委会证明及村委对现土地使用者的资格审查意见等有关证明文件、材料向村民居委会提出申请,再由村委会向国土资源所申请,国土资源所地籍调查或国土局地籍调查后公示十五日完成过户。
集体土地征收是指国家为公共利益的需要,通过法定程序,将原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征为国有的行为。 征地补偿是指,集体土地征收给其造成损失的,应当按照规定予以补偿。 集体土地征地拆迁适用法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各地政符依据该法制定的《征地拆迁补偿办法》。 集体土地征地拆迁土地属集体的对个人不补偿,只对地面上建筑物及其附属物进行评估补偿。
及时送往医院治疗之后申请工伤认定,由单位或者个人向当地劳动部门申请,认定为工伤。并在员工治疗完毕或者达到一定医疗期之后向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工伤鉴定,判定伤残等级。进行待遇审核,员工或者单位根据医院的治疗发票、工伤认定书、劳动能力鉴定书等想社保中心申请待遇审核,下发工伤待遇,包括医疗费用以及伤残补助费用。如果员工需要解除劳动关系,有伤残员工可以享受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的待遇。
农村村民在乡、村庄规划区内农村集体土地上自建住房的,应当向乡、镇人民政府提交宅基地使用证明或者房屋权属证明、村民委员会意见、新建住宅相关图件等有效证明文件,由城市、县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农村村民在城市、镇规划区内农村集体土地上自建住房的,应当由城市、县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其需要提供的材料和办理程序,按照前款的规定执行。
自己缴纳社保需要下列手续:先向当地的社保经办机构申请社保登记;然后由其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予以登记;再发个社保卡;最后由当事人每月按时缴费即可。但个人只能参加养老保险和医保。其他的社保要由单位为其参加。
农村拆房建房需要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