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不同情况下所需要的过户手续有所不同。 1、夫妻之间车辆过户需要换牌。这种情况与普通个人之间车辆过户是一样的,需要提供登记证、行驶证、双方身份证,并开车到机动车登记服务站,完成车辆过户上牌业务。 2、夫妻之间车辆过户不换牌,这种特殊过户情况仅适用于婚内夫妻之间。需要双方带结婚证、双方身份证、登记证、行驶证,开车到市车管所办理变更手续。
户口簿丢失后应该去户口所在地的相关部门补办。 户口簿丢失的应该带上个人的二代身份证或者能证明身份的资料、证件,也可以由村委会或者单位开具相关个人证明,去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者行政大厅根据提示办理相关手续。根据各地的差异,补办户口簿的流程可能会稍有出入。一般户口簿丢失的需要补办的情况下,需要经民警调查核实是否真实,再由户主或者是户口内的成员提出书面的申请,并说明补办理由,填户口簿内所有人员的相关资料信息,一般还需要提供到户主和户内成员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方可顺利办理。
身份证改年龄需要的手续如下: 1、当事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准备变更材料、本人户口簿、原身份证等; 2、当事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提出变更申请; 3、公安机关审查材料; 4、符合要求的,应当在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 我国居民身份证法规定: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
离婚后给孩子改姓需要以下手续: 1、与孩子生父协商后同意改姓的,签署的书面同意的证明资料。 2、双方户口本、身份证、离婚证、孩子的户籍。 3、其它资料(特殊情况询问当地派出所) 我国民法典规定: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自然人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
户口迁入迁出手续如下: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缓刑期满后不用办理手续,先前的刑法算是执行完毕,但是最好去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报道一下,由公安机关向本人宣布并通报原判决人民法院。 《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第三十条规定:社区矫正人员矫正期满,司法所应当组织解除社区矫正宣告。宣告由司法所工作人员主持,按照规定程序公开进行。 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刑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根据《民法典》规定离婚方式有两种,一种是协议离婚,一种是诉讼离婚: 1、协议离婚的手续跟流程是: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审查—登记—发离婚证。 2、诉讼离婚的手续跟流程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受理—人民法院进行调解—审理—做出判决。 离婚手续办理需要的材料是:离婚手续的办理牵涉到很多相关材料,主要材料为以下几种:当事人户口薄、身份证、结婚证、照片、离婚协议等,另外华侨、外国国籍公民还应该携带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含复印件)。 离婚手续办理的注意事项是:离婚协议的书写内容要包括协议重点,以及详细内容的叙述。一般情况下离婚协议应包含:双方申明离婚是否出于自愿;子女的抚养权;夫妻双方债权以及债务如何处理;夫妻双方共同财产婚后归属或处理方式。
我国法律上法律上没有程序可以断绝成年人之间的父子关系,如果是与未成年子女断绝关系的,可以将未成年子女送养,收养关系成立后,与生父母的关系就会断绝。如果是养父子关系脱离,应该去民政部门办理。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父母子女关系分两大类:自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和拟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自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是基于子女的出生事实而产生的,这种关系是不能通过法律程序或其他方式人为地解除的,智能因父母子女一方的死亡而终止。拟制直系血亲主要指养父母子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是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养子女八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送养人有权要求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收养关系。送养人、收养人不能达成解除收养关系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一、医疗保险可以转移,申请人携带身份证、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前往参保地社保机构申请办理转移继续手续即可。 二、转移流程如下: 1、参保人员在跨统筹区就业前,参保单位或人员携带到转出地办理终止医保参保手续; 2、转出地出具异地参保凭证,并办理转出手续; 3、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单位参加医保后,携带规定资料前往转入地社保机构申请医疗保险转入; 4、转入地经办机构受理申请后,对符合当地转移接续条件的,应在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与转出地经办机构联系,生成并发出《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 5、转出地经办机构在收到《联系函》之日起的15个工作日内完成终止参保人参保手续,以及完成个人账户金额划转。
1、符合户口迁移的条件,持集体户口本或户口页、身份证到学校所在地派出所开具户籍证明。2、持户籍证明(和符合户口迁移的条件的证件,如:房本等)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准迁证”;3、持准迁证到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4、持迁移证到迁入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落户。集体户口是“双重”管理的“户籍”。例如:“学生宿舍”“工厂集体宿舍”等,是由单位和派出所共同管理的。 集体户口是指暂时还不具备单独立户条件,或者暂时还没有办理单独立户手续的居民,其户籍关系挂靠在某一个集体户头上的居民户口。单独立户必须具有固定的住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