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离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或按指印。
协议离婚,需要您双方对于是否离婚、孩子抚养权、财产分割等内容达成一致意见,形成纸质的离婚协议书,并携带双方的户口本原件、身份证原件、结婚证原件到任意一方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手续。 诉讼离婚,您需要携带起诉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对方的居住证明或是户籍证明到对方的经常居住地或是户籍所在地的法院起诉并于法院规定的日期前交纳诉讼费。
起诉离婚需要带以下材料:一、离婚起诉状两份。二、夫妻婚姻关系的证明,也就是结婚证原件。如果原件丢失,可以到婚姻登记部门开具婚姻关系证明。三、原告的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复印件。四、孩子的出生证或户口本。五、如果双方对共同财产有争议,那么要提供共同财产的清单。
办理协议离婚需要的手续有: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双方的结婚证。 3、双方当事人的离婚协议书。 4、双方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彩色照片。 协议离婚需要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
要回老家办理,需要回到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本人的结婚证; 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起诉离婚需要的手续如下: 1、离婚起诉书一式三份; 2、结婚证原件及其复印件一式三份; 3、当事人双方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一式三份; 4、涉及子女抚养权须提交子女出生证明或亲属关系证明; 5、涉及财产争议须提交经过公证的对财产拥有合法权的有关证明; 6、其他有效证明文件。
协议离婚的,需要携带双方的户口本原件、身份证原件、结婚证原件以及双方的离婚协议,到结婚登记地民政部门或一方双方当事人任意一方的户籍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
办理离婚登记需要的手续如下: 一、当事人双方身份证、户口薄原件; 二、每人两张近期免冠照; 三、结婚证; 四、协议离婚的,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出具的同意离婚证明。 《婚姻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协议离婚手续一般当天就能办理完。 男女双方就自愿协议离婚提出申请,申请双方应当持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离婚协议书和结婚证,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经民政部门审查通过,确认离婚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的,核发《离婚证》,当天办理完成。
需要到公证处办理亲属关系公证、赠与公证,然后到房产局办理赠予过户手续。也可以按照买卖程序办理房产变更手续。 房产是夫妻的共同财产,离婚时约定房产归子女,应当视为对子女的赠予,需要到公证处办理亲属关系公证、赠与公证,然后到房产局办理赠予过户手续。 赠予过户流程: 赠与人及受赠人到房屋所在公证处对赠与事实进行公证,赠与人与受赠人签署赠与合同。 向房管局申请估价,估价后向房屋所在地税局申请免税。 上述手续办理完毕后,凭过户申请书、身份证件、房地产权证、赠与公证书、有关税费的收据向房管局递件,缴纳相关的交易费、登记费及印花费用后,受赠人一般当天即可领到房产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