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自费药是否全赔,主要在被告保险公司是否能证明受害人所服用的药物,是用于治疗与事故无关的疾病。被告保险公司未能证明受害人所服用的药物是用于治疗与事故无关的疾病的情况下,保险公司对于保险合同约定的疾病范围内的自费药都应当履行赔付义务。 保险条款中关于自费药可免于赔付的条款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条关于“格式条款具有第五十二条和第五十三条规定情形的,或者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的规定,故该条款无效。
原告要承担诉讼费,自己的诉求无法得到满足。原告输了的话在上诉期内可以提出上诉,二审终审。对生效判决、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诉。因证据不足而败诉的,可以提供新证据再次起诉。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二十九条 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1、需要确认被告是谁。如果是个人,那么你需要到对方的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打印户籍证明,如果是单位,那么需要到工商行政管理局打印该单位的基本注册资料; 2、写民事诉讼状,说明事实与理由,以及你要对方赔偿损失的依据; 3、向法院立案庭提交诉讼状和证据; 4、到了开庭时间,应准时到庭; 5、开庭审理阶段:法官会先问你要不要法官回避。如果你确认法官与被告是亲戚或者其它亲密关系,那么你就说要回避,否则你就说不需要。 6、在法官最后判决之前,你如果认为案件可能对你不利,或者说同个诉讼标的你还有其它诉讼方式,或者说你不准备起诉对方了,你可以向法院申请撤诉,提交民事诉讼撤销申请书。 7、拿到判决书后,如果你认为判决不公平,那么你就要在拿到判决书之日起规定的期限内提起上诉。
如果协商不成,负事故的同等责任也有必要打官司。 根据法律规定,如果造成死亡三人(含)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仍然以交通肇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如果死亡2人(含)以下,负同等责任的,则不构成犯罪。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 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 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 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交通事故索赔案件是相对简单的官司,但也是不简单的官司,说其简单,是因为大多数案件会有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来明确事故责任。说其不简单,是因为作为原告需要准备大量的证据来证明自己的经济损失,支持自己的诉讼请求。1、起诉准备民事诉讼状,说明事实与理由,以及要对方赔偿损失的依据;然后是提交相关的证据。2、开庭开庭审理阶段3、判决。
如果是法院判决的抚养费,一方不履行抚育义务可以向一审法院反映,由法院对不执行判决的当事人进行教育、警告,促使其履行抚养子女的义务,如果对方仍然拒不执行判决,可以向一审法院申请要求强制执行;如果是双方协议离婚,对方不履行相应的抚养费,可以通过向法院起诉解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十七条规定,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一般是先申请医疗事故鉴定,如经鉴定属于医疗事故,那么可以以鉴定结论为依据向法院起诉,并要求医院承担医疗事故赔偿责任;如果经鉴定不属于医疗事故,但是医院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则可以依据民法典的规定,提起民事侵权诉讼,要求医院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 如果医院因为自己的过失把患者医死了,要赔偿精神损失费,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等,这个会根据患者的年龄职位工资等来进行赔偿,而且医院方面还要对患者和家属道歉。
一般三个月内。起诉到判决适用简易程序需要三个月,适用普通程序算期限是六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一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 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一审: (一)起诉: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 (二)立案审查: 1.不符合立案条件,7日内裁定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10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2.符合立案条件,通知原告7日内交诉讼费,交费后予以立案。 (三)受理后: 1.法院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被告15日内进行答辩,法院收到答辩状5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2.通知当事人进行证据交换,可根据当事人申请,做出财产保全裁定,并立即开始执行。 (四)排期开庭:提前3日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承办人,公开审理的案件提前3日进行公告。 (五)开庭审理: 1.宣布开庭,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合议庭成员,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询问是否申请回避。 2.法庭调查:当事人陈述案件事实。 3.举证质证: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双方当事人就证据材料发表意见。 4.法庭辩论:各方当事人就有争议的事实和法律问题,进行辩驳和论证。 5.法庭调解:在法庭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协议解决纠纷。 (1)达成调解协议: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签收后生效,当事人履行调解书内容或申请执行,向法院告诉庭提出再审申请。 (2)未达成调解协议:合议庭合议作出裁决(宣判)。 6.同意判决:当事人自动履行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或向我院告诉庭提出执行申请。 7.不同意裁判: (1)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2)判决: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8.上诉:向法院承办人递交上诉状,并按规定交纳上诉费,5日内法院向对方当事人送达上诉状副本,对方15日内进行答辩。
一般来说,打官司律师费由委托人自己承担 1、现有关于律师费承担规定仅适用于部分领域,不能当然理解为败诉方(有过错方)承担律师费的法律依据; 2、是否聘请律师是当事人的权利,而不是必须行为,法院不会因当事人是否聘请律师而改变案件审理结果,因此聘请律师与提起诉讼并不具有必然的因果关系; 3、我国现行有关规定对律师收费标准没有完全统一,且当事人和委托律师之间可自行协商,因此由法院界定收费的准确性有很大难度; 4、由败诉方承担律师费还可能导致律师之间恶意竞争,不利于我国当前的法制建设。 但是也有特殊情况可以由败诉一方承担律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