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完口供几天会打电话主要还是等警察通知,打电话应该是协助调查,同时对一些需要补充的材料进行签字,可能对之前的口供有需要补充的,需要继续补充并签字。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询问证人,应当告知他应当如实地提供证据、证言和有意作伪证或者隐匿罪证要负的法律责任。
给嫌疑人打电话算包庇罪。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一十条,窝藏、包庇罪 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犯前款罪,事前通谋的,以共同犯罪论处。
追债人打电话应积极应对,主动还款。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二百零六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打电话修改合同有效,如果双方协商一致的,是可以修改的,所以打电话协商后,是可以修改合同的《合同法》第七十七条,合同变更条件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法律、行
公安局打电话来的原因比较多,具体需要根据电话的内容进行分析。 公安局的范围比较大,涉及到的部门比较多,每个部门负责处理各自的工作问题,有民事的,也有刑事的。有派出所的,也有交警队的,从正面来理解,一般是涉及到当事人的事情,才会有可能来电话.例如:个人报案以后的询问,车辆年检到期的通知。 需要提防的是,一些犯罪组织和犯罪分子利用高科技技术,使用假冒的公安局电话号码来进行犯罪活动,需要我们认真分析处理,发现有疑问的,可以报110确定真伪,切不可轻易上当受骗。
公安局会给私人打电话,可能会讯问或者询问、传唤当事人。 1、刑事传唤的对象是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传唤后必须使用讯问笔录、而不能使用询问笔录。对证人或不明确是犯罪嫌疑人的不能适用刑事传唤。 2、刑事传唤不能异地进行。但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是指户籍地、经常居住地。 3、传唤时间最长不超过12小时。 拘传和传唤是两种不同性质的诉讼行为,拘传是法定的刑事强制措施的一种,拘传具有一定的强制性。而传唤就是通知,不具有强制性,这是两者的根本区别。
开庭的时候不可以打电话。开庭审理案件时,无论是原、被告,还是其他所有人,包括法官,都不能接电话。在开庭前,书记员或者法官一定会宣布这一规定的。 根据《法庭规则》第十七条规定 全体人员在庭审活动中应当服从审判长或独任审判员的指挥,尊重司法礼仪,遵守法庭纪律,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一)鼓掌、喧哗; (二)吸烟、进食; (三)拨打或接听电话; (四)对庭审活动进行录音、录像、拍照或使用移动通信工具等传播庭审活动; (五)其他危害法庭安全或妨害法庭秩序的行为。 检察人员、诉讼参与人发言或提问,应当经审判长或独任审判员许可。 旁听人员不得进入审判活动区,不得随意站立、走动,不得发言和提问。
催款公司打电话骚扰家人不合法,当事人可以向公安机关报警。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驾驶人边驾车边打电话的行为违反了法律规定,是违法行为。而且,现在只有违法行为之说,没有违规、违章之说。违法行为又称“无效行为”。不合法行为的一种。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与客观上不合法行为不同之处在于,行为人在实施该行为时主观上有过错,从而使法律所保护的社会关系受到侵犯。主观上的过错指故意或过失两种主观状态。
开车打电话时被拍到的,要记2分,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