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持所需材料到档案服务窗口办理转出手续(如在我中心办理了如社保、党员组织关系等其他代理业务的,应须先到相关窗口办理转出或待转出手续后再申请档案转出)。2、经工作人员审核所提交的材料且符合转出条件的,工作人员对档案进行核对、整理,形成档案材料清单并密封,办理转出登记后,连同《人事档案转递通知单》等材料一并转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