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予批捕分适用条件如下: 1、被拘留的人不涉嫌犯罪或者犯罪情节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 2、涉嫌犯罪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符合逮捕所要求的证据条件的。 3、涉嫌犯罪且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但是可能判处徒刑以下刑罚,或者没有逮捕必要的。 4、属于罪当逮捕,但确系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正在怀孕、哺乳
批捕后取保候审递交申请是合理的。检察院在下达批捕文书的时候,嫌疑人如果可以提供担保人,在批捕之后是可以申请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在一定的活动上面是有限制性的,同时对于人身自由也是有限制的,在取保候审过程中如果存在违法行为将取消取保候审。 【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
法律规定如果是批捕能查到,但是个人不可以查询。批准逮捕是检察院的职权,很多信息卷宗移交检察院。犯罪嫌疑人被逮捕后,人民检察院在审查起诉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依照刑法规定应当不起诉、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可以释放犯罪犯罪嫌疑人。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条,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应当根据情况分别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检察院一般是要在七日之内决定是否批捕,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
有下列情形: 1、属于预备犯、中止犯、或者防卫过当、避险过当的。 2、主观恶性极小的初犯,共同犯罪中的从犯、胁从犯,犯罪后自首、有立功表现或积极退脏、赔偿损失、确有悔罪表现的。 3、过失犯罪的犯罪嫌疑人、犯罪后有悔罪表现,有效控制损失或者积极赔偿损失的。 4、犯罪嫌疑人与被害人双方自愿合法达成和解协议。 5、犯罪嫌疑人是已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或者在校学
查明前科后不一定会批捕,需要进行逮捕必要性审查,有必要的才会被逮捕。 【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60条规定,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应即依法逮捕。
批捕后在看守所里三天审一次。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九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
没有批捕不一定不会判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并不就一定表示犯罪嫌疑人不构成犯罪。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如果对于涉嫌犯罪的犯罪嫌疑人没有逮捕必要,或符合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条件,不需要或不能逮捕的; 检察院都会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而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措施。
缓刑服刑人员重新犯罪的情况下,应当由人民检察院进行批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由检察长决定。重大案件应当提交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 《刑法》第七十七条,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 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
嫌疑人批捕后公安局的办案时间是最长时限为37天;如果被批准逮捕,侦查羁押期限一般为2个月,在犯罪嫌疑人没有被拘留或没被批准逮捕之前,法律没有规定相应的期限。 【法律依据】 《刑诉法》规定,公安机关对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应当进行侦查,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