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代表人因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法人承担民事责任。法人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民法总则》第六十二条,法定代表人因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法人承担民事责任。 法人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法律依据】 《民法总则》第六十二条,法定代表人因执行职务
业主拒绝过户要承担违约责任,可以要求其赔偿违约金及相关损失费用。 《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四条的规定,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与他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行为无效。 挂靠即属于这种情形,规避了法律规定,以合法形式掩盖了不合法目的,而且挂靠人和被挂靠人对挂靠人不具备签订和履行合同的资质是明知的,是为了获取不当利益而串通在一起的。 双方的行为也严重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由此产生的债务,应
首先依法办理抵押注销登记或质押注销登记的手续,然后双方按照之前协议规定或者共同签署一份解除担保协议的合同。 《担保法》规定:车辆、船舶、企业动产、城市房地产及财产和财产权利的抵押权、质押登记生效的; 协议解除或依据法定条件解除抵押、质押的,应当办理抵押注销登记的,或质押注销登记手续的,应当遵守法律和相关规章的规定。 【法律依据】 《担保法》规定:车辆、船舶、
饲养的动物致他人遭受损害的,由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承担侵权责任,在归责原则上,与动物园动物致害适用过错推定责任不同,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 只有在证明损害是因受害人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所致时,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才能免除责任或者减轻责任。 但是,如果饲养的动物是禁止饲养的烈性犬等危险动物,或者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的,受害人具有重大过失不能减轻饲养人或者管理人的侵权责任。
此种情形中,受害人遭受的损害是因为第三人的过错行为致使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实际上动物只是第三人实施侵权的工具,动物的饲养人或者管理人不是引起损害发生的原因;对损害后果的发生没有因果关系。没有因果关系本不应承担侵权责任,但为了充分保护受害人,使受害人遭受的损害能够得到填补,《侵权责任法》规定此种情形下,受害人既可以向第三人请求赔偿,也可以向动物的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请求赔偿,动物的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赔
停业公司变更法人后,由新的法人承担公司相应的责任与职权,若前法人触犯刑法责任,则应依法追究前法人的责任。 根据《公司法》第三条的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停车开车门发生交通事故责任承担有以下情形: 1、车辆违规司机及乘客需负全责。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规定:车辆停稳前不得开车门和上下人员,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2、司机未尽义务负主要责任。 3、乘客不顾劝阻强行开门需负主要责任。 4、无违规尽义务需明确另一方的责任。
偷拍行为应该承担以下责任: 1、行政责任,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行为属于侵犯人身权利的行为; 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2、民事责任,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二条、第十五条规定,侵害隐私权等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承担责任的方式主要有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九条:在公共道路上堆放、倾倒、遗撒妨碍通行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因在道路上堆放、倾倒、遗撒物品等妨碍通行的行为,导致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请求行为人承担赔偿责任的; 人民法院应予支持。道路管理者不能证明已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