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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技术鉴定解决的问题有:1、医疗行为是否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2、医疗过失行为与人身损害后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不予受理的情形:(一)当事人一方直接向医学会提出鉴定申请的;(二)医疗事故争议涉及多个医疗机构,其中一所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医学会已经受理的;(三)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构成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应当予以赔偿,其赔偿项目及标准如下:(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程序是指医疗纠纷发生后,是否构成医疗事故,为了明确与纠纷有关的医疗技术问题,委托有关专业技术人员运用医学与法律知识对这些问题进行鉴别、判定的活动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三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一)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及要求;(二)当事人提交的材料和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
任何一方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原受理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的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或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医学会的通知之日起10日内提交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书面陈述及答辩。医疗机构提交的有关医疗事故技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一条 设区的市级地方医学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条 专家鉴定组应当认真审查双方当事人提交的材料,听取双方当事人的陈述及答辩并进行核实。双方当事人应当按照本条例的规定如实提交进行医疗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