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谁告诉你的疫情期间不抓人?照你这么说,疫情期间就等于是犯罪者的天堂了?国家处于无秩序状态了?当然你如果发现某公安机关该立案不立案,该抓人不抓人,肯定是违反法律规定的,完全可以依法向上级公安机关进行投诉,或者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法律监督,这是法律赋予每个公民的权利。但千万不要说出这样耸人听闻的话。
1、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2、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3、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其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
警察当然可以跨省抓人。只要是案件需要,办案单位的警察可以在中国境内任何地方抓违法犯罪行为人。但是公安机关在异地执行拘留、逮捕的时候,应当通知被拘留、逮捕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被拘留、逮捕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应当予以配合。
只要有犯罪事实证明犯法,打黑办是可以直接抓人的。
环保局有罚款的权力,没有抓人的权力。对于公民或者公司企业违法经营,并排放污染物的,可以由环保部门对其作出处罚,具体情况根据实际造成的违法事实后果来进行处理。国家法律规定的环境保护部门有执法权,只是对环境污染的责任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追究责任,但是涉及到人身自由的执法,只能由公安机关执行。环保局做的工作可以是行政处罚,也可以是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环保局有罚款的权力,没有抓人的权力。对于公民或者公司企业违法经营,并排放污染物的,可以由环保部门对其作出处罚,具体情况根据实际造成的违法事实后果来进行处理。国家法律规定的环境保护部门有执法权,只是对环境污染的责任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追究责任,但是涉及到人身自由的执法,只能由公安机关执行。环保局做的工作可以是行政处罚,也可以是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抓不抓人不是冻结银行卡就能决定的,冻结银行卡只是一种调查方式,抓不住人还是根据调查的结果来看的,如果没有违法的话那就不抓人,如果违法的话就按照法定程序进行。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法院有权采取执行措施,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
警察是不可以随便抓人的。“抓人”属于强制措施。强制措施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为了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依法对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采取的在一定期限内暂时限制或剥夺其人身自由的一种法定强制方法。因此适用强制措施是有一定前提的。 强制措施一般包括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
传唤异地犯罪嫌疑人不到,不可以去抓人,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我国是不可以异地传唤的,只能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如果是异地传唤的可以拒绝传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对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讯问笔录中注明。
跨省抓捕是需要通知当地公安机关的。我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三条明确规定:“公安机关在异地执行拘留、逮捕的时候,应当通知被拘留、逮捕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被拘留、逮捕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应当予以配合。”同时,如果跨省通缉,是需要报请有权决定的上级机关的。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五条规定:“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如果在逃,公安机关可以发布通缉令,采取有效措施,追捕归案。各级公安机关在自己管辖的地区以内,可以直接发布通缉令;超出自己管辖的地区,应当报请有权决定的上级机关发布。”
法院可以抓人的。 1、在民事诉讼中(包括执行),如果当事人存在妨碍民事诉讼行为的,可由法院决定予以拘留的民事制裁。 民法院不仅是法定的审判机关,还是强制执行机关。如果对于双方当事人的民事判决,当事人不履行的话,人民法院是可以强制执行的。 2、在刑事诉讼中,法院也有对被告人决定逮捕的权利,对于被取保候审的被告人,如果法院认为需要逮捕的,可以决定予以逮捕,并送看守所羁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