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是指车辆行为人在行驶过程中,发生碰撞、碾轧、刮擦、翻车、坠车、爆炸、失火等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等交通事故,承担事故相应责任的情形。 肇事后自动投案的认定,根据《刑法》67条第一款关于自首的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对于自动投案需表现出肇事者的主动性和自愿性,如下情形可认定为自动投案: 1、交通肇事后
偷价值6000元的手机在主动投案了之后被刑事拘留的时间最长也不会超过37天,偷盗数额在2000元以上或者虽不足2000元,但情节或后果非常严重的,就已经涉嫌构成了盗窃罪,该手机的价值在6000元,偷手机的小偷已经涉嫌违反了刑法,就算是拘留也是刑事拘留的。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顶替他人投案行为在法律上一般会认定为包庇罪。包庇罪是明知是犯罪分子,而向司法机关作虚假证明,为其掩盖罪行,或者帮助其隐匿、毁灭罪证、湮灭罪迹,使其逃避法律制裁的行为。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一十条规定,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犯前款罪,事前通谋的,以
自动投案从时间、方式和动机方面认定。 【法律依据】 《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
算肇事逃逸。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逃逸的事实已经存在,已经构成肇事逃逸。在逃逸后主动投案的,属于自首,在对其处罚时可以从轻、减轻或不予处罚。 【法律依据】 《刑法》第67条,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
自动投案的行为: 一、投案行为必须是发生在犯罪人尚未归案之前。 二、投案行为是犯罪分子的意志所决定的。 三、必须是向司法机关或者个人承认自己实施了犯罪行为,这是投案自首的实质性条件。 四、必须是自愿置于有关司法机关或者个人的控制之下,等待进一步交待犯罪事实。 【法律依据】 《刑法》第六十七条,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
取保候审期间逃跑藏匿后又投案,不能构成自首。 《刑法》第六十七条: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
自动投案,是指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未被司法机关发觉,或者虽被发觉,但犯罪嫌疑人尚未受到讯问、未被采取强制措施时,主动、直接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投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自动投案,是指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未被司法机关发觉;或者虽被发觉,但犯罪嫌疑人尚未受到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自动投案,是指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未被司法机关发觉;或者虽被发觉,但犯罪嫌疑人尚未受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