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所谓“上山容易下山难”,在公司投资的一个实务当中,很多股东可能会遇到这样的情况,当时投的时候非常看好这家公司,投入之后才发现并没有自己当时想象的那么好。因此呢,想进行一个退出,那么这个时候问题来了,公司法可能未必会支持股东的这种退出的这个请求,因为在现有的法律框架之下,公司法仅规定了几种情况,股东可以申请退出的。比如说公司连续多年盈利,但是又不进行分红。或者存在出售重大资产等情形,那么某股东投了反对票的情况之下是可以要求公司回购。通常在其它情况之下,特别是比如说公司亏损的情况之下,很多股东认为自己可以要求退股,实际上这一点是没有办法得到法律的支持的。
1、公务员是不可以投资的,《公务员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公务员必须遵守纪律,不得有下列行为:(十四)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 2、新颁布的《廉政准则》第一章第二条第五款规定:不准违反规定在经济实体、社会团体等单位中兼职或者兼职取酬,以及从事有偿中介活动。从这个条款中可以看出,党员干部不管是否获得报酬,都是不允许搞兼职的。 3、公务员作为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和权利能力的民事主体,可以成为公司的股东,其所签订的入股协议也是具有效力的,但是又因其的特殊身份,公务员股东不能享有分红或者获得投资报酬的权利。
以企业的名义投资入股餐饮企业可以。 以公司名义入股的叫做法人股东。以公民身份入股的叫做自然人股东。 入股又称股票持有或员工持股,即员工成为所服务企业的股东。员工入股的定义有广义和狭义之别。狭义的员工入股指公司为使员工取得所属公司股票而提供各种便利制度;广义的员工入股则为员工持有公司的股票系公司依奖励、斡旋、援助等方法,做为推进公司的方针或政策的总称。如果是公司,仅仅是股权转让。如果是合伙,还得为你加入之前该合伙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作为严谨的投资行为,必须以签订合约的方式进行。 然而,如果投资者并未与投资的相关方签署合同,这并不构成违反任何法律法规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