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基金的投资范围限于银行存款、买卖国债和其他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投资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社保基金投资的范围限于银行存款、买卖国债和其他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上市流通的证券投资基金、股票、信用等级在投资级以上的企业债、金融债等有价证券。 理事会直接运作的社保基金的投资范围限于银行存款、在一级市场购买国债,其他投资需委托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管
作为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其仅需申报出资即可,无需实缴出资,,《合伙企业法》即要求合伙人必须实际交付认缴的出资。 【法律依据】 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应由企业承担还款责任,在其不能清偿的范围内,由其投资人承担补充责任。因其投资人变更可能导致企业实际财产的减少及偿还能力的降低,原投资人应承担连带责任。
关于技术投资入股的规定:技术入股属于无形资产入股,一般是经过共同投资人之间的协商确认股份或经会计师评估折价入股,一般股份占总股本的25%,最高可以到70%,注册时必须提供会计师的无形资产评估报告。 【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境外投资管理国家颁布的准则是《企业境外投资管理办法》。由此可见,国家最重视的是企业不能违反我国的法律,不能损害我们国家的利益安全,此外也明确列举了进行境外投资时企业所获得的权益,即投资主体是拥有自主权的,当然同时也需要自担风险。 【法律依据】 《企业境外投资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境外投资宏观指导,优化境外投资综合服务,完善境外投资全程监管,促进境外投资持续健康发展,维护我国国家利
金融网络投资诈骗数额较大的,可以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具体量刑看情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
合伙投资协议书应当写明合伙投资人的姓名及其住所、合伙投资人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利润分享和亏损分担、投资的转让、合伙投资协议的终止、违约责任、合伙人签字、日期。 【法律依据】 《合伙企业法》第十八条规定,合伙协议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合伙企业的名称和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二)合伙目的和合伙经营范围; (三)合伙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 (四)合伙人
合伙投资协议书应当写明合伙投资人的姓名及其住所、合伙投资人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利润分享和亏损分担、投资的转让、合伙投资协议的终止、违约责任、合伙人签字、日期。 【法律依据】 《合伙企业法》第十八条规定,合伙协议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合伙企业的名称和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二)合伙目的和合伙经营范围; (三)合伙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 (四)合伙人
1、利率风险,利率风险是指利率的变动导致债券价格与收益率发生变动的风险。 2、价格变动风险。 3、通货膨胀风险。 4、信用风险,在企业债券的投资中,企业由于各种原因,存在着不能完全履行其责任的风险。 5、转让风险,当投资者急于将手中的债券转让出去,有时候不得不在价格上打点折扣,或是要支付一定的佣金。 6、回收性风险。 7、税收风险,政府对债券税收的减免或增加
非货币性资产投资公司法律依据根据《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第五条,股东或者发起人可以用货币
企业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商务部的内容: 企业应当客观评估自身条件、能力,深入研究投资目的地投资环境,积极稳妥开展境外投资,注意防范风险。境内外法律法规和规章对资格资质有要求的,企业应当取得相关证明文件。 企业应当要求其投资的境外企业遵守投资目的地法律法规、尊重当地风俗习惯,履行社会责任,做好环境、劳工保护、企业文化建设等工作,促进与当地的融合。 企业对其投资的境外企业的冠名应当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