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服判决的,刑事抗诉时效一般为十日;不服裁定的,刑事抗诉时效一般为五日。对于法院一审判决或者裁定不服、有异议的,被告人、自诉人以及法定代理人、辩护人和近亲属可以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检察院可以提起抗诉,不服判决的,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为五日。
刑事案件抗诉期限规定是十日。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条规定,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五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 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裁定的抗诉,应当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抗诉书,并且将抗诉书抄送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原审人民法院应当将抗诉书连同案卷、证据移送上一级人民法院,并且将抗诉书副本送交当事人。 上级人民检察院如果认为抗诉不当,可以向同级人民法院撤回抗诉,并且通知下级人民检察院。
可以。 抗诉包括二审抗诉和再审抗诉两种。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两次一审后检察院未提出抗诉的,终审后如果符合抗诉情形的,是可以提出抗诉的,抗诉是司法监督的重要程序。
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按以下情形处理: (1)人民检察院认为人民法院再审作出的判决、裁定仍然确有错误的,如果案件是依照第一审程序审判的,同级人民检察院应当按照第二审程序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2)如果案件是依照第二审程序审判的,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应当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在刑事判决书经法定程序批准生效之后,仍然存在可对案件提起上诉或请求抗诉的可能性。 这主要是由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以及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根据法律规定进行提出。 当他们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作出的第一审判决持有异议,并在接到判决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便具有权利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抗诉。
检察院对同级法院一审判决、裁定提出抗诉时间规定如下: (1)人民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抗诉,应当在接到判决书后第二日起十日以内提出; (2)对第一审裁定的抗诉,应当在接到裁定书后第二日起五日以内提出。
他们的区别在于: 提起抗诉是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向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申请,让人民检察院去法院提起抗诉;而提起抗诉是人民检察院不服人民法院的第一审判决、裁定,向人民法院提出抗诉申请。 综上所述,提请抗诉一般是指被害人及其代理人请求检察院抗诉,而提起抗诉一般是检察院依据自身职权进行抗诉。
刑事判决书生效后是可以抗诉的。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抗诉是指地方各级检察院对本级人民法院第一审未生效的判决或裁定,认为确有错误,或者上级人民检察院认为下级人民法院已经生效的判决或裁定确有错误,依照法律程序要求人民法院改判或重新审理的诉讼活动。 在我国,抗诉是法律授予人民检察院代表国家行使的一项法律监督权。 在民事诉讼、刑事诉讼、行政诉讼中均有抗诉程序。 民事抗诉: 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检察院作为我国的法律监督机关有权对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进行法律监督,监督的方式主要是检察院对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认为确有错误的,依照法定的程序和方式,提请人民法院进行再审,即通过抗诉行使检察监督权。 刑事抗诉: 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
刑事抗诉的法定理由规定是:存在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有影响定罪量刑可能的;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依法应当予以排除,或者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没有遵守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的时候,存在渎职行为的;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