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辩权,是指双务合同的当事人一方有依法对抗对方要求或否认对方权利主张的权利。 《合同法》中对抗辩权做出规定的主要包括以下条款: 《合同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 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合同法》第六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