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不满十岁的子女抚养权确定1、哺乳期内的子女由母亲抚养为原则。依据最高人民法院1993年11月3日颁发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
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议不成,可通过诉讼请求人民
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七条规定,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
被告不出庭,法院可以缺席判决。根据人民法庭审理的诸多离婚中被告不到庭的情况,可分为两大类型:1、被告确因下落不明,无法通知其到庭;2、被告有明确的地址,又通知了
如果离婚,一方是精神病人,子女与其生活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那么这位病人不能得到孩子直接的抚养权。离婚案件中孩子抚养问题的处理原则,是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对两
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因抚养权变更提起诉讼的,被告经传唤不出庭审理的,法院可以作出制度判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
离婚案件判决生效后,一方当事人以对方拒不将子女交由其抚养为由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案件是否能受理,各地做法不一。部分法院认为,子女抚养权属于人身性质,本身不具备执
同居子女抚养权的处理可以由双方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婚姻法解释(二)》第一条规定,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当事人请
关于孩子的抚养问题,规定在《婚姻法》的三十六条和三十七条,当然,都是一些基本原则性的规定,大体精神是,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