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双方都可以提出变更抚养费。抚养费的变更包括增加、减少和免除三种情况。 抚养费增加是子女在必要时提出的,因物价调整,原定数额难以维持子女生活所需;或子女升学、实际所需抚养费用超过原定数额外; 还可能因为子女身患疾病,抚养一方无力支付全部医疗费用;或有给付义务的一方经济收入明显增加,这种情况下,子女与其生活水平相差悬殊等。 有给付义务的父或母方,在特殊情况下也可减免给付抚养费
夫妻双方离婚,不抚养子女一方不给抚养费的,是不可以的。抚养费是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为未成年人承担的生活、教育等费用。 支付抚养费是法定义务,若不抚养子女一方不给付抚养费的,被抚养子女可以起诉要求其给付或申请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 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
如果符合减少抚养费的条件,是可以起诉减少抚养费的。 【法律依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五条: 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的,应另行起诉。 第七条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
减免抚养费的条件: 1.由于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失去经济来源,确实无力按原协议或判决确定的数额给付,而抚养子女的一方又能够负担,有抚养能力的; 2.因犯罪被收监改造,无力给付的; 3.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再婚后,继父或继母愿意负担子女所需抚养费的一部或全部的。 增加抚养费的条件: (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学,
子女虽然已满18周岁但若不能独立生活时,父母仍然要负担抚养费用,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等。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二条规定: 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 (1)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 (2)尚在校就读的;
子女抚养费可以通过双方协商的方式减免。 《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 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离婚的时候没有要求要抚养费现在可以要。抚养费是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为未成年人承担的生活、教育等费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
协议离婚时抚养费由父母双方协商决定,根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七条规定: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 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
起诉调整孩子的抚养费,应当准备好证明需要调整抚养费的证据,应以子女为原告方当事人。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明知婚生子非亲生的,一方在自愿的情况下进行抚养,非亲生子女受抚养之日起双方已形成事实上的养父母子女关系,离婚时无权向对方追索抚养费。 如果是受到欺骗不知是非亲生子女的,离婚后支付的抚养费,在知道是非亲生子女后可以要求返还。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男方受欺骗抚养非亲生子女离婚后可否向女方追索抚育费的复函》,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 一方与他人通奸生育子女,隐瞒真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