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是能变更的。 子女抚养费在特定条件下既可增加也可减免。对于子女的抚养费,在夫妻离婚的时候需要做出协商,但日后要是因为客观条件发生改变的话,则能对子女抚养费进行变更。
协议离婚抚养费不给能起诉。 法院判决后,对方仍不履行生效判决、不支付子女抚养费的,当事人可向一审法院反映,由一审法院对不执行判决的一方进行教育、警告,促其履行抚养子女的义务。如果仍然不听劝告,不接受教育,拒不执行判决,根据规定,当事人可以向一审法院提出申请,要求强制执行。
离婚不给抚养费,协商索要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
只要子女有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的需要或者双方约定的支付抚养费的期限届满对方不支付的,就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对方支付抚养费。
离婚孩子抚养费标准是: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总收入的20%至30%的比例给付。 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子女抚养费原则期限一般是支付到子女18周岁为止。如果子女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其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也可停止给付抚育费。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母一方应当支付子女抚养费。
依法判决支付抚养费后,在判决生效后拒不支付的,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强制执行是指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量,根据发生法律效力文书明确具体的执行内容,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
如果抚养费经过法院的判决,在判决书履行期限内仍不履行的,可向一审法院反映,由一审法院对不执行判决的当事人进行教育、警告,促其履行抚养子女的义务。如果仍然不听劝告,不接受教育,拒不执行判决,根据规定,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一审法院提出申请,直接要求强制执行。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