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再婚后无工作付抚养费,可以协商处理。 《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1条规定: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 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
没有工作的一方抚养费,则可用财物折抵子女抚养费,比如可以从夫妻共同财产中分出一部分作为抚养子女的保证基金。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九条,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抚养费纠纷涉及到个人人身关系,一般需要当事人到庭以便法院能够更好的查清事实,因此这类案件开庭审判时原告应当参加庭审,不能委托律师全权代理。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
女方再婚后孩子抚养费要照常给,要按照以前双方约定的抚养费应该继续支付,至少要到子女年满十八周岁成年以后才能停止支付。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 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另外,《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六条规定,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的;根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婚姻法第二十一条所称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婚姻法第二十一条所称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按规定需要支付抚养费,但是由于服刑人员没有相关收入,可以酌情降低抚养费的支付标准。 一方服刑期间限制了自由,且无经济收入,无法支付抚养费的,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是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养费。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九条规定,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同时,当事人在出狱后应该履行抚养孩子的义务。
《最高法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一条规定,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岁为止。 十六岁以上不满十八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 换句话说,父母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支付抚养费的期限一般至子女18岁时止。 子女年满18岁仍不能独立生活,确实需要父母给付必要生活费、教育费的,应另行
针对如何追索子女抚养费这一问题,《最高法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解释(二)》第八条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 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参照此规定,直接抚养孩子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让法院通过判决书的形式来确认离婚协议中孩子抚养费的承担约定; 法院判决是具有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