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该条规定在理论上被称之为转化型抢劫罪。 构成转化型抢劫罪的条件: 1、行为人必须实施了盗窃诈骗 抢夺的犯罪行为,这是构成转化型抢劫罪的前提条件。转化型抢劫罪的认定必须有盗窃,诈骗抢夺的行为为前提,行为人实施盗窃、诈骗、抢夺的行为,并不必须够成犯罪,也就是
可以。只要不是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或没有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罪犯,而且这些罪犯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条件就可以。抢劫罪这个罪名不受限制。 《刑法》第八十一条,假释的适用条件: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 如果有特殊
抢劫杀人可能构成抢劫罪或故意伤害罪,具体的判刑要按照情况来判断。抢劫罪,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抢劫罪的加重处罚是:有下列严重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1、入户抢劫。 2、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 3、抢劫金融机构。 4、多次抢劫或抢劫巨
入室抢劫罪的认定: 一是“户”的范围。“户”在这里是指住所,其特征表现为供他人家庭生活和与外界相对隔离两个方面,前者为功能特征,后者为场所特征。 二是“入户”目的的非法性。进入他人住所须以实施抢劫等犯罪为目的。 三是暴力或者暴力胁迫行为必须发生在户内。 我国《刑法》第263条规定,犯抢劫罪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
抢劫罪的认定: (一)本罪的主体是年满十四周岁的人。 (二)在主观方面,本罪只能由直接故意构成,故意的内容必须以非法占有公私财物为目的。 (三)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也称作双重客体,即不仅侵犯了公私财物所有权,同时也侵犯了被害人的人身权利,往往造成人身伤亡。但是,它的最终目的,还是为了抢劫财物,只是它使用的手段,也侵犯了人身权利,所以把它归入侵犯财产罪中。 (四)在客观
《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特殊情形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胁从犯是指在共同犯罪中被胁迫参加犯罪的人,胁从犯是我国刑法的独特体例。它有两个特征: 一是在主观上行为人虽然明知自己实施的行为是共同犯罪行为,但从其内心而言,行为人本不愿意或不完全愿意参与共同犯罪,只是由
抢劫罪减刑满足的条件有: 1、减刑适用的对象是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2、在刑罚执行期间,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 《刑法》第七十八条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抢劫罪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二)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三)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四)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五)冒充军警
抢劫罪和绑架罪的区别在: 1、主观方面不尽相同。抢劫罪中,行为人一般出于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故意实施抢劫行为;绑架罪中,行为人既可能为勒索他人财物而实施绑架行为,也可能出于其它非经济目的实施绑架行为。 2、客观要件不同。抢劫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对财物的所有人、经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迫使其当场交出财物或者当场将其财物劫走;绑架罪的客观方面不具有当场性。 3、索取
《刑法》规定的抢劫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或者保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因此,只要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应当立案。 《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