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抢劫罪既遂与未遂的区分标准,是法学界和司法实践中争论的一个重要问题,概括起来主要有三种观点:(1)应以行为人的抢劫是否非法占有了公私财物为标准,已非法占有公
抢劫罪的加重情节指的是抢劫因因情节加重或因结果加重使处罚时一般的抢劫犯罪处罚更加严厉的行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了以下八种抢劫罪加重情节:(
《刑法》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
抢劫罪有以下构成要件: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和公民的人身权利。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对公私财物的所有者、保管者或者守护者当场使用暴力、胁迫
认定抢劫罪:(一)本罪的主体是年满十四周岁的人(二)在主观方面,本罪只能由直接故意构成,故意的内容必须以非法占有公私财物为目的。(三)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四
这个女子持砖拦车要钱是违法犯罪行为,这个女子以砖头当场威胁车主,那么该女子的行为构成抢劫罪,应当以抢劫罪定罪量刑。这种情况,法院可能会判三年左右,情节严重的会判
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
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抢劫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抢劫罪的主要特征是:1、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