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劫是和物品的价值是没有直接关系的,只要是有抢劫这样的行为,那么就可以进行定罪了,如果在抢劫的过程中造成他人受伤了,还需要承担额外的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抢劫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 所谓暴力,是指行为人对被害人的身体实行打击或者强制。抢劫罪的暴力,是指对被害人的身体施以打击或强制,借以排除被害人的反抗,从而劫取他人财物的行为。这里的其他方法,是指行为人实施暴力、胁迫方法以外的其他使被害人不知反抗或不能反抗的方法。凡年满14周岁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以构成抢劫罪的主体。
非法拘禁和抢劫的区别: 1、非法拘禁罪侵害的是被害人的人身自由,而抢劫罪侵害的是他人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2、非法拘禁罪侵害的对象是自然人,而抢劫罪侵害的对象不仅包括人还包括公私财物。
要帐成了抢劫,能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若是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公共安全和公民的人身权利。本罪的犯罪对象是枪支、弹药、爆炸物。 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即可构成本罪的主体。 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犯罪,即明知是枪支、弹药、爆炸物而抢劫。
强迫他人吸毒罪的犯罪构成。 (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治安管理秩序和他人的身体健康,属于复杂客体。 (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违背他人的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强制手段迫使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行为。 (三)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构成本罪。
教唆他人抢劫是犯罪,构成教唆犯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教唆犯是指以各种方法将自己的犯罪意图灌输给本来没有犯罪意图的人,致使其按教唆人的犯罪意图实施犯罪的人。
假释是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一定刑期之后,因其遵守监规,接受教育和改造,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而附条件地将其予以提前释放的制度。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但是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假释在我国刑法中是一项重要的刑罚执行制度,正确地适用假释,把那些经过一定服刑期间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必要继续关押改造的罪犯放到社会上进行改造,可以有效地鼓励犯罪分子服从教育和改造,使之早日复归社会、有利于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
抢劫案件的被害人,在开庭时可以到庭。如果不愿意到庭,也是可以的。被害人出席法庭是其权利,有权到庭。如自己认为不需要出庭的,可以不出庭。根据《刑事诉讼法》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法院确定开庭时间后,应当通知被害人到庭。被害人经通知可以到庭,也可以不到庭。
被传销绑架后杀人是什么罪应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1、因正当防卫杀人不应追究其刑事责任。 2、因防卫过当而杀人的。 3、故意杀人的,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其情形为致人死亡或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处以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4、过失致人死亡。
(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档案的管理制度。(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抢夺、窃取国家所有的档案的行为。(三)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成为本罪主体。 (四)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