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销款项拖欠属于劳动仲裁。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一、异地转诊: 1、办理转诊手续: 一般需要主诊医生开出一份诊断证明,然后盖上医院公章。 2、填写转诊申请表: 申请人填写转诊申请表,到医院社保窗口盖章,然后申请人到参保地社保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3、出院结算: 申请人持社保卡在跨省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出院时在新农合窗口直接结算。 二、在外居住异地就医: 长期在外务工的农民,最好先到参保地社会保障局进行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备案,然后选择定点医疗机构,这样就可以在异地的定点机构就医。 办理备案时需要的材料有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社保卡原件和复印件、异地长期居住证明。
社保局认定是工伤的,单位没缴纳工伤保险,所有费用单位承担,单位不支付去申请劳动仲裁。根据法律规定,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追偿。
做心脏支架手术的话,心脏支架属于是材料费,按新农合报销比例的话,一般在50%左右,可以纳入医保报销范围,剩下的基本都是要自费的,并且根据各个地方标准不同,还会有起付线标准,扣除起付线之后,才能报销其他的费用。
工伤门诊费用可以报销,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可以找工伤保险基金报销,用人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则由用人单位报销。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 职业病诊断和诊断争议的鉴定
对于在职员工而言,医疗保险的报销比例可以参照以下标准制定: 首先是一级医院,在此类医院中的医疗费用,如果超过了起付线并达到了最高支付额度,那么从超出部分中,将有高达90%的费用可以获得赔偿; 其次是二级医院,这其中,起付线到1万元(含)的部分将可以获得85%的赔偿,而超过1万元并到达最高支付额度之间的部分,同样可以获得90%的赔偿; 再次是三级医院,其医疗费用的报销比例相对较高,起付线到5千元(含)的部分可以得到80%的赔偿,而5千元到1万元之间和超过1万元的部分,分别能得到85%和90%的赔偿。 特别值得注意的是,退休人员在以上各项规定的基础上,还可以额外享受5%的优惠。
工伤保险不给报销的钱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支付,如因用人单位没有为劳动者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而导致工伤保险报销比例降低的,则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承担。 工伤保险赔偿需要的资料: 工伤认定申请一旦通过,是全额报销的。 1.首先用人单位应该在一个月内向劳动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如果单位不申请的话,自己写份工伤认定申请,向当地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提交的资料包括: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
劳动者在工作中受伤的,可以申请工伤认定,认定为工伤后,劳动者治疗工伤产生的费用可以由工伤保险报销的,工伤待遇报销费用并不一定都是支付给劳动者的,如果医疗费用是由用人单位垫付的,一般由用人单位申请报销,相关费用划入用人单位账号。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为了保障广大市民的用药需求,我们仅允许在指定的药店购买药品。 具体来说,当您在定点零售药店进行购药服务时,若是您已经加入了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体系,那么您可以在此基础上利用个人账户内的资金进行药物采购; 除此之外,如果您的社保卡的金融账户中有足够的存款,那么就如同使用普通银行卡一样,您也可以利用其中的资金进行药品购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