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条约定抵押物属于担保条款。符合借条的主要要件,都具有法律效力。借条的基本内容包括:债权人姓名、借款金额(本外币)、利息计算、还款时间、违约(延迟偿还)罚金、纠纷处理方式,以及债务人姓名、借款日期等要件。 【法律依据】 《担保法》第二十六条,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
1.《担保法》第34条,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 (二)抵押人所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 (三)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的土地使用权、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 (四)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 (五)抵押人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权; (六)依
虚假抵押物担保代偿不报案对当事人有影响,以虚假资料骗取金融机构贷款,已经涉及刑事犯罪了,是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刑事案件受害人不报案,公安机关如果发现犯罪行为也应当立案侦查。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九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
担保数额超出抵押物价值的,不能设定抵押权。根据《担保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抵押人所担保的债权不得超出其抵押物的价值。 根据上述规定,当事人在设定抵押时,应保障抵押物的价值大于或等于其所担保的债权数额,否则不能设定抵押权。
抵押,是指抵押人和债权人以书面形式订立约定,不转移抵押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 对于何种财产能够成为抵押物,《担保法》第三十四条有明确规定: 1、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及其它地上定着物。在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不能离开土地而单独存在,因此《担保法》明确规定以房屋等其它地上定着物抵押的,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抵押; 2、抵押人所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它财产;
一、双方可以重新签订一个合同。 二、去法院出具证据证明这两个物品是同一物品。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债权债务中抵押物根据《担保法》第三十四条,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 (二)抵押人所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 (三)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的土地使用权、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 (四)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 (五)抵押人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权
抵押人担保的债权不得超出其抵押物的价值。 根据《担保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抵押人所担保的债权不得超出其抵押物的价值。 财产抵押后,该财产的价值大于所担保债权的余额部分,可以再次抵押,但不得超出其余额部分。
债务人不还钱不可以直接占有抵押物。债权人可以向法院起诉债务人,要求还本付息,且胜诉后,还可以拿着已生效判决书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通过法院强制拍卖、变卖债务人的财产来受偿。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二百零六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一、依据不同性质的物设定的抵押权,有必须经登记后才能生效和自双方签字后生效两种抵押合同根据我国《担保法》第42条之规定,法定必须办理登记才生效的抵押合同为以下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