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房子拆迁款能不能拿出来要根据具体的情况,如果被拆迁的房屋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则补偿款另一方无法要求分割。如果被拆迁的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
征地拆迁计划书应包括: 1、征迁准备阶段; 2、宣传动员阶段; 3、勘察核实阶段; 4、征地拆迁阶段; 5、资金兑付阶段; 6、拆迁安置阶段; 7、工程建设阶段; 8、服务协调阶段; 9、竣工通车阶段; 10、验收总结阶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征收拆迁补偿条例》第八条,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
房屋拆迁补偿费归被拆迁人所有。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规定,在征地拆迁赔偿纠纷中原告应当对其主张承担举证责任,但是在原告不具有举证能力或举证能力较弱的情况下,法院可以责令被告来进行举证。 原告对因强拆所致物品损失的举证不能,其原因是被告实施强制拆除时,不依法履行职责,严重违反法定程序所致。 【法律依据】 《行政诉讼法》第34条,被告对作出的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
征地拆迁法律问题: 1、对于占用耕地,我国实行什么政策。 2、征收耕地如何补偿。 3、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的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4、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的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5、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如何确定。 6、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后,有关地方
(一)及时清理结余资金,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效益; (二)加强制度建设,切实防范风险; (三)加强监督与管理,规范拆迁补偿行为; (四)严格审批,盘活结余资金。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九条,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将征收土地的补偿费用的收支状况向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公布,接受监督。禁止侵占、挪用被征收土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
房屋拆迁租赁合同纠纷可以通过:合同当事人协商解决;可以要求第三方中介方出面调解解决;到租赁房屋所在地法院起诉解决。 承租人可以要求出租人赔偿因租赁合同提前解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八条,因第三人主张权利,致使承租人不能对租赁物使用、收益的,承租人可以要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第三人主张权利的,承租人应当及时通知出租人。
一、建设项目征地的批准程序。 1、建设项目依法经国务院或省政府批; 2、建设单位向市、县政府地政部门提出建设用地申请; 3、市、县政府地政部门审查后拟订征收土地等方案; 4、经市、县政府同意后逐级上报; 5、征收土地等方案依法由国务院或者省政府批准。 二、建设项目征地的实施程序。 1、发布征地公告; 2、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3、拟订征地补偿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47条规定,拆迁安置补偿费的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1.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2.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3.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4.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 5.
拆迁协议必须具备下列内容: 1.拆迁补偿方式,货币补偿金额及其支付期限。 2.安置用房面积、标准和地点。 3.产权调换房屋的差价支付方式和期限。 4.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 5.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或停产停业损失费发放标准和支付方式。 6.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的方式。 7.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条款。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