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为规范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公证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暂行条例》、《公证程序规则(试行)》,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是拆迁人与被拆迁人为明确拆迁补偿、安置中相互间权利义务关系所订立的协议。 第三条,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公证是公证处依法证明当事人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真实
淮安农村拆迁补偿款的规定: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足额支付征地补偿费用,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地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征收未利用地的土地补偿费,按照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的0.5倍计算。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九条,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将征收土地的补偿费用的收支状况向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公布,接受监督。禁止
户口不在农村拆迁可以赔偿。农村有房无户口的,拆迁的应只给予房屋的补偿,而没有安置拆迁补助。 【法律依据】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十三条,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和补偿金额、安置用房面积和安置地点、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拆迁租赁房屋的,拆迁人应当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如果员工不愿到新地方上班的,公司应当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以因客观原因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为由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并且按照你在该公司的实际工龄支付经济补偿金,每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不满半年补偿半个月工资,满半年不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40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
农村证齐全拆迁赔偿: 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 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 3、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 【法律依据】《城市房屋
公房拆迁政策的内容: 一、拆迁补偿的受偿方为被拆迁人,即被拆迁房屋的权人。 二、存在公房租赁关系的情况下,被拆迁人也就是公房租赁关系中的出租人只有在与从承租人解除租赁关系或对承租人进行安置后才能获得补偿。 三、在被拆迁人(出租人)对承租人进行安置的情况下,不存在对承租人的金钱补偿问题。 四、但在解除租赁关系的情形中,被拆迁人(出租人)通常以向承租人支付一定的金钱作为买断
第一条,为保证我市电力建设工程的顺利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广东省电力建设若干规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03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政策,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市行政区域内电力建设工程涉及的征地、拆迁和青苗补偿。 第三条,电力工程建设沿线的市(区)、镇(街道)政府应积极支持电力工程建设,负责协助所辖区域内的电力建
一、货币补偿; 二、产权置换:异地安置、回迁安置; 三、结合型补偿,既给货币补偿又给产权置换。 【法律依据】 《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拆迁人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一条,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四川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 第二条四川省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实施房屋拆迁,并需要对被拆迁人补偿、安置的,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拆迁人应当依照本条件的规定,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安置;被拆迁人应当在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第四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市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房屋拆迁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互相配合,保
被征地拆迁农民的权利: (一)土地所有权及使用权:维护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和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受违法行为的侵害; (二)预征知情权:在征地依法报批前,政府应将预征收土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告知被征地农民; (三)参与报批权:被征地农民知情、确认的有关材料为各级政府在征地报批时的必备材料; (四)批复结果知情权:土地征收批复文件下达后10日内,人民政府应将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