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迁补偿款应当由权利人领取,其他人没有权利领取,如果拆迁方将补偿款发放给他人,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当事人可以继续向拆迁方主张补偿。 【法律依据】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经当事人申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被拆迁人的,由同级人民政府裁决。裁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
房屋拆迁没有协商拆迁补偿安置,拆迁户是可以拒绝拆迁的,如果已经拆迁了,可以收集相关证据以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十三条规定,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和补偿金额、安置用房面积和安置地点、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拆迁租赁房屋的,拆迁人应当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订立拆迁补偿
房屋拆迁合同签约的流程如下: 1、暂停公示:由建设主管部门颁发一个文件,要求在拆迁范围内暂停户口迁移、房屋改建、加建、扩建的工程; 2、入户调查评估; 3、业内计算; 4、拆迁实施方案; 5、申请拆迁许可证; 6、发布拆迁公告; 7、出具正式的评估报告; 8、签订合同。 【法律依据】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十三条规定,拆迁人与被拆
房屋拆迁产权的调换比例每个地区都是不同的,具体的数据要根据拆迁地区的政策来确定,最低置换比例是拆一还一、保证住房条件。 【法律依据】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拆迁补偿的方式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房屋产权调换。 除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款、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外,被拆迁人可以选择拆迁补偿方式。 第二十五条规定,实行房屋产权调换的,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
房屋拆迁补偿条例的标准以及计算方式如下: 1、房屋价值补偿:按不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的市场价格,并请有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确定; 2、搬迁费和临时安置费:具体数额各市一般都已确定具体数额及计算方式,详见各地出具标准; 3、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该费用针对非住宅类房屋运营性房屋进行补偿,补偿标准不统一,一般是由征收当事人进行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委托房地
房屋拆迁补偿的计算方式如下: 1、房屋价值补偿:按不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的市场价格,并请有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确定; 2、搬迁费和临时安置费:具体数额各市一般都已确定具体数额及计算方式,详见各地出具标准; 3、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该费用针对非住宅类房屋运营性房屋进行补偿,补偿标准不统一,一般是由征收当事人进行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委托房地产价格评估机
相关的法律法规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第十一条规定,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重点公开的政府信息还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城乡建设和管理的重大事项; (二)社会公益事业建设情况; (三)征收或者征用土地、房屋拆迁及其补偿、补助费用的发放、使用情况; (四)抢险救灾、优抚、救济、社会捐助等款物的管理、使用和分配情况。 第十二条规
征地拆迁职务犯罪的惩罚标准如下: 1、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 4、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十条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的工作人员在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中不履行本条例规定的职责,或者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
目前我国的拆迁集体土地住宅房屋的拆迁补偿方式分为货币补偿、产权调换和农民自建3种方式。 一、实行货币补偿的,货币补偿金额包括被拆迁集体土地住宅房屋补偿价和宅基地土地所有权区位补偿价。 二、实行产权调换的,被拆迁人的安置面积按照以下标准核定:被拆除房屋的批准建筑面积低于(25-30)平方米/人的,按人均(25-30)平方米核定;在(25~60)平方米/人之间的,按批准的建筑面积核定;
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可以分为三种情况: 1.征地的时候,房屋作为附着物一起被征收,并进行了安置补偿; 2.征收农村集体土地时未就被征收土地上的房屋进行安置补偿并且补偿安置时房屋所在地已纳入城市规划区; 3.不改变集体土地的性质,拆迁房屋后腾退土地仍用于具体设施或绿化建设。 【法律依据】 《关于审理涉及农村集体土地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规定:征收农村集体土地时未就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