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农村的户口是确定农村集体经济成员身份的主要标志,因此也是农村征地拆迁补偿分配的主要考虑因素。但征地拆迁补偿款包括了集体土地所有权等资产的补偿,也包括了个人宅基地使用权及地上物等资产的补偿。 2、因此户口不在老家一般不能参与集体资产补偿款的分配,但如果有通过继承等方式获得宅基地房屋等个人所有的资产,还是有权得到相应的补偿款的。
多年产权的商业公寓拆迁,实质上是国家对房屋的征收。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1、首先要考虑和拆迁方进行协商处理,因为协商的方式相对来说更加简单便捷,对于拆迁双方的时间也可以更大限度的节省。同时,要注意的是,在进行协商之前,被拆迁方应当对于自身遇到的问题以及相关规定进行充足的了解,以保证自身在协商时有足够的理由。 2、如果协商不成,可能就需要通过法律渠道来进行解决。 3、拆迁方认为自己得到的补偿不合理的情况下,可以在得知结果起60日之内向政府提请行政复议,如果对于最终的行政复议决定还是不服就需要向当地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通过诉讼方式来进一步解决。需要注意的是,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时效应该是在6个月之内。
1、拆迁能强拆。法律规定,被拆迁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不搬迁的可由区、县房地局作出裁决向人民法院申请强拆; 2、在政府拆迁过程中,如果被拆迁人的房屋并非违章建筑,则拆迁部门必须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由法院出具强制执行裁定后方可强拆,否则属于违法拆迁。
控规和拆迁关系是:控规是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根据城市、镇总体规划的要求,用以控制建设用地性质、使用强度和空间环境的规划。拆迁是取得拆迁许可的单位,根据城市建设规划要求和政府所批准的用地文件,依法拆除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房屋和附属物,将该范围内的单位和居民重新安置,并对其所受损失予以补偿的法律行为。
1、如果违建的房子是农民家中的唯一住房,在这种情况下是会被会强拆的。 2、如果家中“一户多宅”,违背了“一户一宅”政策的情况下,并且是因为合法继承获得的,这种情况下国家并不会强行收回,已经修建的房子不拆除,而是通过试点超标宅基地付费制度、宅基地有偿退出、宅基地转让等方式进行处理。 3、对于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违建房,之后只要进行罚款、改正、补办证件即可,也是不会被拆除的。 4、违建房有利于农业发展的部分设施,虽然早期属于违建到目前符合要求的不予拆除。
货币补偿: 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具体情况,如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以货币形式进行一次性补偿。 货币补偿的金额通常根据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指定。 产权调换: 提供安置房屋,并按照一定比例折算面积,与被拆迁房屋进行调换。 产权调换的房屋可以是异地安置,也可以是回迁安置(即在原地或附近重建的房屋)。 结合型补偿: 综合运用货币补偿和产权调换两种方式,以满足被拆迁人的多样化需求。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对国有土地使用权提前回收的,征收国有土地上的建筑物时,要给予相应经济补偿的,但没有对土地是没有补偿的。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
当您认为拆迁不合理时,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进行投诉和维权: 一、向拆迁管理部门投诉 拆迁管理部门是负责监督和管理拆迁行为的政府部门,如果您发现拆迁存在不合理之处,如补偿标准过低、拆迁程序不合法等,可以向其反映情况,并要求其进行调查和处理。拆迁管理部门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对拆迁行为进行评估,并采取相应的措施来保障您的合法权益。 二、拨打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 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是一个全国性的服务热线,可以转接至相关部门,将您反映的拆迁不合理问题转达给负责处理的单位,并督促其尽快解决。通过拨打这个热线,您可以更快捷地将问题反映给相关部门,并得到及时的回应和处理。 三、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如果拆迁管理部门未依法履行职责或拆迁行为严重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您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在诉讼过程中,您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明拆迁行为的不合理性,并请求法院判决撤销违法的拆迁行为或要求给予合理的补偿。人民法院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对案件进行审理,并作出公正的判决。 四、向上级政府部门反映 如果您在基层投诉未得到有效解决,可以向上级政府部门反映情况。上级部门会督促下级部门妥善处理,以维护您的合法权益。通过向上级政府部门反映问题,您可以得到更高层次的关注和支持,有助于推动问题的解决。
1、拆迁能强拆。法律规定,被拆迁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不搬迁的可由区、县房地局作出裁决向人民法院申请强拆; 2、在政府拆迁过程中,如果被拆迁人的房屋并非违章建筑,则拆迁部门必须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由法院出具强制执行裁定后方可强拆,否则属于违法拆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