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即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都应当经当事人申请,先由同级拆迁管理部门裁决。 2、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即未经行政机关裁决,仅就房屋补偿、安置等问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现实生活中对于拆迁的行为是比较普遍的,很多时候因为政府征用土地所以需要进行搬迁。 2、农村搬迁一般是需要两年的时间的。 3、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未对被拆迁人签订拆迁补偿协议的情况下,是不能对房屋进行强制拆迁的,被强拆的,受害人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 采取暴力、威胁等方法阻碍依法进行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1、国家对宅基地拆迁补偿标准是多少钱一平方米没有具体的数额的规定,只有一个标准性的规定。 2、集体土地的房子,货币补偿最低建筑成本价,还会置换宅基地或者地价补偿;房屋置换,同区位最低按面积拆一还一。 3、城中村的,货币补偿最低市场价;国有土地的房子,房屋置换同区位最低拆一还一,货币补偿最低市场价。
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各地政策不一样,拆迁方会公布拆迁安置方案,被拆迁人可以选择对自己有利的方案签订拆迁安置协议来决定分房方式。拆迁分房子是根据拆迁地安置的情况确定的,属于回迁安置的,在原居住地附近安置分房子,属于异地安置的,在安置地点拆迁分房子。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1、拆迁当事人向行政机关申请行政裁决 行政强制拆迁的依据是生
律师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具体收费数额由当事人和律师自行协商。 担任案件代理人的服务收费标准。 (1)按审判阶段确定收费标准。 1、计件收费标准为每件3000--15000元。 2、按标的额比例收费标准 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10%(最低收费3000元); 10万元至100万元(含100万元),6%; 100万元至1000万元(含1000万元),4%; 1000万元以上,2%。 按当事人争议标的额差额累进计费。 (2)再审、申诉案件分别按照一个审判阶段确定的收费方式和收费标准收取律师服务费。
1、征地补偿不合理可向当地县级政府反应,如果说不能得到解决可以向省级土地管理部门反应。认为土地补偿款的分配不合理的、不合法的,可以到法院起诉解决。到法院起诉的程序与其他普通民事案件相同,但是要有针对性的提供补偿款分配不公平、不合理、不合法的证据,由法院进行判断。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因未实际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解决。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就用于分配的土地补偿费数额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幼儿园面临拆迁的情况下,通常有三种不同形式的补偿方式可供选择: 第一种是产权调换型补偿形式,这种方式主要体现为拆迁方对被拆迁人所拥有的幼儿园建筑以产权调换的方式予以补偿,即将被拆毁的幼儿园在校址另选新址或原址重建,以此作为交换条件来完成对被拆坏建筑物的经济补偿,而被拆迁人仍然可以保有对新建校园的所有权和使用权。 第二种是作价补偿形式,这意味着拆迁方将被拆毁的幼儿园按其市场估值以货币方式向被拆迁人支付补偿款项。 最后一种则是前两种方式相互掺杂的综合型补偿方法——产权调换与作价补偿相结合。 当拆迁方与被拆迁方就产权调换与作价补偿问题展开深入讨论并达成共识后,根据实际情况协商决定采用哪种方式来实现最
视情况而定。 司法强拆不违法,暴力强拆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