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具体的操作看应视违章建筑的结构,面积,拆除作业的难易程度确定一个合理的期限。责令违法当事人在15日内自行拆除,而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自行拆除,那么行政机关将依法按下列程序处理,直至强制拆除: 1、立案:对初步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违法行为,在7日内决定是否立案。 2、调查:执法人员7日内制作《调查询问笔录》及收集其它相关证据。 3、审批:执法人员对违法行为调查终结后,提出处理意见,由负责人对调查结果及执法人员提出的建议进行审查,然后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决定。 4、告知:拟给予处罚的,执法人员将所认定的违法事实,处罚的理由和依据处罚的具体内容告知行政相对人,收到告知书之日起3日内有向本机关进行陈述和申辩要求听证的权利。 5、听证:被告知听证权利之日起3日内提出听证申请的,行政机关应当在3日内决定是否予以听证;行政机关应当于举行听证的七日前将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通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必要时予以公告。 6、处罚决定:行政执法主体作出处理、处罚决定,若不服决定,可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三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7、送达:把行政处罚、处理决定书送达行政相对人。 8、违法当事人在三个月的行政诉讼期限届满当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或行政机关可中止或停止起动强制执行程序,待二审终结后再起动强拆程序(具体时间无法确定)。 9、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五条:依法予以催告,自收到催告之日起10日内履行。
1、拆迁不会得到补偿 即便是商住两用房,但是50年产权房实际上是属于在政府规定范围以外的“违章建筑”,因此一旦出现和国家的规划相冲突的情况,就很有可能被拆除。并且因为50年产权房,不受法律保护,因此也不会得到拆迁安置补偿。 2、主动续期或被驳回 同时按照《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住房土地在70年产权到期之后,可以自动续期。但是商业工地或工业用地,即40年或50年的产权房,到底后需要自行主动申请续期,并且续期也有可能会被驳回。甚至在没有主动续期的情况下,土地产权要被国家收回,甚至房子也会被无偿收回。 不过具体情况,还要看各地政府出台的文件为准,也有不少部分地区,会根据规划需要,对业主进行相应补偿,比如利用拆迁安置的方法进行补偿
1、强行拆除会影响重要建筑物主体安全 有部分属于违建建筑物,但是和一些重要建筑物建在一起,而且强制拆除的话,会导致重要建筑物的主体结构安全受到威胁。这种违章建筑可以不用强拆。 2、根据现性的技术条件无法拆除 因为部分的建筑使用特殊方式建造或者建在比较特殊的地理位置,根据现有的拆除技术条件无法将其拆除。这种违章建筑也不用被强拆。 3、该违建被强拆后损害了公共利益 有一些违章建筑和公共的设施或者有关公共利益,若是强行拆除回导致公共利益受到侵害。这种违章建筑也不会被强拆。 4、补办手续或者已经改正违章建筑的情况 有些违章建筑是因为前期没有审批而擅自建房,但后期通过补办手续,通过了审批,使违章建筑变成合法的建筑。或者之前的建筑因为部分面积超标等原因,而进行了改正的违章建筑,这种情况也不需要被强拆。
损耗承重墙体即是破坏了所在建筑的抗震,根据《房屋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管理规定》第二十六,违反本规定,擅自变动或者破坏房屋建筑抗震构件、隔震装置、减震部件或者地震反应观测系统等抗震设施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对个人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根据《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第十条规定,铁路线路两侧应当设立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的范围,从铁路线路路堤坡脚、路堑坡顶或者铁路桥梁外侧起向外的距离分别为: (一)城市市区,不少于8米; (二)城市郊区居民居住区,不少于10米; (三)村镇居民居住区,不少于12米; (四)其他地区,不少于15米。 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的具体范围,由铁路管理机构提出方案,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按照保障铁路运输安全和节约用地的原则划定。 不同地区规划不一样,拆迁范围也不一样,但一般村里都要15m以上。大多数城市,高速公路、高速铁路两侧50米范围都是绿化带。
2021年起这些农村违建房屋不再拆除: 1、1987年1月1日前建造的农村老房子不属于违法建筑,因此不予拆除。 1986年6月25日,《土地管理法》予以颁布,并于1987年1月1日开始实施,因此,按照以上通知要求,《土地管理法》实施前的超面积宅基地按照实质性的政策予以登记,因此,1987年1月1日前的建筑已经确权登记了,所以不属于违建,故不能拆除。 2、该建筑是从行政机关直接买断土地使用权的,并且在该土地上建造的建筑物,不属于违章建筑,不应当被拆除。 3、如果该建筑是农村的三种土地上建筑,包括农村在承包地、荒山荒地自由开垦的土地,以及基本农田建设的土地,不应当被认定为违法的建筑。 4 .一般违建 此种情形的“违建”是指违反程度并不严重的违法用地类违建,尚可采取处以罚款、改正或者补办证件等改正措施来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 5 、有土地证,但是其他证件通盘或者片面异国的,不予拆除 6 .已经补办了建设准许证的,算相符法修建,不予拆除
损耗承重墙体即是破坏了所在建筑的抗震,根据《房屋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管理规定》第二十六,违反本规定,擅自变动或者破坏房屋建筑抗震构件、隔震装置、减震部件或者地震反应观测系统等抗震设施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对个人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就房屋拆迁而言,行政复议期间,不可以强拆。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
1、拆迁不会得到补偿 即便是商住两用房,但是50年产权房实际上是属于在政府规定范围以外的“违章建筑”,因此一旦出现和国家的规划相冲突的情况,就很有可能被拆除。并且因为50年产权房,不受法律保护,因此也不会得到拆迁安置补偿。 2、主动续期或被驳回 同时按照《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住房土地在70年产权到期之后,可以自动续期。但是商业工地或工业用地,即40年或50年的产权房,到底后需要自行主动申请续期,并且续期也有可能会被驳回。甚至在没有主动续期的情况下,土地产权要被国家收回,甚至房子也会被无偿收回。 不过具体情况,还要看各地政府出台的文件为准,也有不少部分地区,会根据规划需要,对业主进行相应补偿,比如利用拆迁安置的方法进行补偿
1、强行拆除会影响重要建筑物主体安全 有部分属于违建建筑物,但是和一些重要建筑物建在一起,而且强制拆除的话,会导致重要建筑物的主体结构安全受到威胁。这种违章建筑可以不用强拆。 2、根据现性的技术条件无法拆除 因为部分的建筑使用特殊方式建造或者建在比较特殊的地理位置,根据现有的拆除技术条件无法将其拆除。这种违章建筑也不用被强拆。 3、该违建被强拆后损害了公共利益 有一些违章建筑和公共的设施或者有关公共利益,若是强行拆除回导致公共利益受到侵害。这种违章建筑也不会被强拆。 4、补办手续或者已经改正违章建筑的情况 有些违章建筑是因为前期没有审批而擅自建房,但后期通过补办手续,通过了审批,使违章建筑变成合法的建筑。或者之前的建筑因为部分面积超标等原因,而进行了改正的违章建筑,这种情况也不需要被强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