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和业主的纠纷可以说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对于群众的日常生活有很大影响。2021年以来,湖南省衡阳市蒸湘区人民法院通过巡回开庭以案说法、推广支付令、送法进社区等多举措巧妙化解物业纠纷,共审理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1231件,调解物业纠纷131件,受到当地物业公司和群众的好评。
1、公共设施维修养护、公共卫生方面存在瑕疵。 2、建筑质量存在问题,物业公司未尽维修义务。如房屋漏水,经向物业公司报修后未能解决。 3、行使管理责任不到位。如未及时有效制止违章搭建、拆除承重墙等违法行为。 4、未能履行安全保障义务。如财物被偷,车辆被盗、被划;在小区内受到第三人侵犯等。 5、物业公司未公布账目,侵害业主知情权。 6、物业公司人员滥用职权。如非法闯入业主住宅,违法对业主实施停电、停水、停气等行为。 7、物业公司超越其职权,如擅自利用小区公共场地、设施牟取不当利益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