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工作属于招用童工;招用单位构成非法用工,将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给予处罚,并应当责令用人单位限期将童工送回原居住地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如果逾期将被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罚款,并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或者由民政部门撤销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