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或者挪用数额较大的公款进行营利活动,或者挪用数额较大的公款超过三个月未还的行为。 2、行为人实施了挪用公款的行为。即行为人未经合法批准而擅自将公款移作他用。
1、如果挪用公款五万元,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如果挪用公款五万元,归个人使用,进行营利活动或者超过三个月未还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如果挪用的公款五万元是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的,从重处罚; 3、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行为。
挪用公款坐牢也需要偿还。
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以五千元至一万元为起点;挪用公款归个人进行营利活动的或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超过三个月未还的,以一万元至三万元为起点。如果挪用公款未达到以上标准的,一般可不认为构成犯罪。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
挪用国企资金算挪用公款。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满足缓刑条件的可以判缓刑。 按照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1、挪用公款20万属于数额较大的情形,量刑是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根据不同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不同,挪用公款的起算点也有一定的差异; 3、在以两万元作为起算点的地区,一般会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挪用公款10万属于数额较大,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挪用公款的构成情形有三种: 一是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 二是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 三是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对应的定罪数额也不同。 第一种情形是三万元以上,第二种、第三种是五万元以上。
1、挪用公款可以假释。 2、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
跑不掉。挪用公款40万已触犯挪用公款罪。按照规定,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行为,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