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求离婚损害赔偿的要件:第一,须有法定违法行为。这里的法定违法行为是指新《婚姻法》明确规定的: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且导致离
在离婚损害赔偿中,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的界定:1、重婚;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3、实施家庭暴力;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损害赔偿,有下列情
离婚损害赔偿,是指在离婚时或者离婚之后,无过错一方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对导致离婚的有过错一方有权请求给予其物质和精神的赔偿。离婚损害赔偿可以根据以下内容提出:(
根据《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向人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
1、相对方具有《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严重过错行为。相对方具有法定的严重过错行为,而请求方无过错,此为构成离婚损害赔偿的必要条件。根据婚姻法的有关规定,严重过
离婚损害赔偿起诉状按照以下模式书写:1、原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
(一)一方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的、具有虐待、遗弃行为的。(二)因为上述行为而导致法院判决离婚。(三)受害方受到了损害。(四)请求人无过错。《婚姻法》
协议离婚后无过错方有权索要精神损害赔偿。《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1、赔偿范围《婚姻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