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辽宁将粪便排入下水道的,由市容和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处二十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城市建成区内禁止随意倾倒垃圾或者污水、粪便,禁止将垃圾扫入排水井、下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