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起探视权诉讼,要在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不让探望孩子的两年内提起诉讼,向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所在地的基层法院起诉,起诉时准备好起诉状和材料证据。 法律依据:《婚姻法》第三十八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