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营合伙企业是指按《合伙企业法》或《私营企业暂行条例》的规定,由两个以上自然人按照协议共同投资、共同经营、共负盈亏,以雇佣劳动为基础,对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企业。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公司强制清算案件操作规范》第六条 债权人或股东以第五条 第(一)项为由向人民法院申请对公司进行清算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清算申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2、全体股东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
1、企业关于变更经营范围的请示(原件)2、企业最高权力机构关于变更经营范围的决议(原件,增加批发、佣金代理业务需提交企业最高权力机构一致通过的决议)3、企业合同
国有独资公司,是指国家单独出资、由国务院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授权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有限责任公司。设立方式:准备好所需材料,需经批准的要
企业股权变更报批时需要提交的资料:(1)企业董事会关于投资者股权变更的决议;(2)企业投资者股权变更前有效的董事会成员名单;(3)企业投资者股权变更后的董事会成
公司减资登记需要提交的材料有:1、投资者申请书;(原件)2、企业董事会决议;(需由董事会一致通过)(原件)3、股东各方关于减资的协议(独资企业为减资决定);(原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3、股东双方签署的股权转
股权变更提交资料后能撤销。即在登记主管机关作出决定之前,可以向登记机关申请撤销变更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第三十八条,企业法人根据《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2、公司签署《公司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表》(公司加盖公章);3、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