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多长时间开庭没有明确的规定,只规定了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法律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提起公诉到开庭一个月的时间。如果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且证据充足的,一般三个星期左右开庭。
案件到检察院的公诉,一般是指,人民检察院代表国家将刑事犯罪嫌疑人提交人民法院审判,要求给予刑事处罚的刑事诉讼活动。提起公诉是法律赋予人民检察院的重要权力。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要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可以提起公诉的,是人民检察院。 一、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并将案卷材料、证据移送人民法院。 二、提起公诉是指对犯罪有诉追权的国家机关,依照侦查所搜集的证据,确认被告人犯有罪行,代表国家提请法院对被告人进行审判的一种诉讼行为。 三、公诉的法定条件主要有以下几点: 1、犯罪嫌疑人的行为依法已经构成犯罪。 2、证据确实、充分。 3、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
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时建议适用速裁程序办理的案件,应当在受理案件后八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提起公诉的决定;对于公安机关未建议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决定适用速裁程序办理的案件,应当在决定之日起八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提起公诉的决定。人民法院适用速裁程序审理案件,一般应当在受理后七个工作日内审结。
在中国的法律体系下,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必须满足以下几项严格且明确的条件: 首先,必须确认犯罪嫌疑犯的罪行已经得到了充分核实并且证据真实且确凿无误,这是起诉的必要前提; 其次,需要依据法律对其追究相应的刑事责任。 正如所说,实际上检察院提出起诉并不能代表证据绝对确凿无误,需要经过控辩双方的严格质证以及法庭审理方可认定为确凿。 此外,在整个案件审理过程中,如果出现任何关于证据的疑问或质疑,相关人员均有权申请休庭以便进行进一步的调查取证。
逮捕后无罪释放的可能相对比较小,但也要看最终调查的情况。 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经审理后应当根据案件的审理情况,做出相应判决。如果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那么法院应当做出有罪判决;如果证据不足不能确定被告人构成犯罪的,那么法院应当做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当然,如果经审理后发现被告人根本就没有犯罪,那么法院应当直接做出无罪判决。
检察院提起公诉不一定都会判刑。提起公诉是刑事审判的开始,检察院移交到法院是进入诉讼阶段,是否判刑,需要根据人民法院来作出判决,可能证据不足、可能无罪。判刑只是某一种诉讼结果。所以检察院起诉法院不一定会判刑,要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的法律规定作出判决。
提起公诉的规定,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九条规定,凡需要提起公诉的案件,一律由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依照本法和监察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审查。 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需要补充核实的,应当退回监察机关补充调查,必要时可以自行补充侦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