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诉案件在法院宣判前检察院可以要求撤回起诉,但法院应审查撤回起诉的理由再来决定是否采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242条规定:宣告判决前,人民检察院要求撤回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审查撤回起诉的理由,作出是否准许的裁定。 《刑事诉讼法》第181条规定:人民法院对提起公诉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对于起诉书中有明确的指控犯罪事实的,应当决定开庭审判。
1、原告申请撤诉,提起离婚诉讼的当事人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直至宣告判决之前,可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人民法院提出撤回其起诉的要求。 2、原告虽然没有提出撤诉申请,但其在诉讼中的一定行为已经表明他不愿意继续进行民事诉讼,因此法院依法决定注销案件不予审理。
资金挪用罪可以撤诉,挪用资金罪是可以撤诉的,例如犯罪嫌疑人将挪用的资金退还并且赔偿后,起诉人可以撤销起诉,如果是公诉的,刑事诉讼法对撤销也作出了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诈骗罪可以撤诉。诈骗罪属于刑事案件,如果符合立案条件,已经立案就不能撤诉,只要民事案件在法院起诉后,原告可以撤诉。当事人行使处分权,必须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 原告申请撤诉,人民法院应当依法进行审查,申请符合条件的,裁定准许撒诉,案件审理终结;申请不符合条件的,裁定驳回申请,案件继续审理。不论是否准许撤诉,都必须以裁定的方式告知当事人。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
一、在一审中,原告在判决前随时可以提出撤诉,是否准许由法院决定,实践中各地法院对此的操作惯例并不相同。 二、在二审中,有权撤诉的不是原告,而是上诉人,同理,是否准许,由法院决定。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的案件若干问题规定》第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同一执行行为有多个异议事由,但未在异议审查过程中一并提出,撤回异议或者被裁定驳回异议后,再次就该执行行为提出异议的,法院不予受理。案外人撤回异议或者被裁定驳回异议后,再次就同一执行标的提出异议的,法院不予受理。 该条贯彻了民事诉讼中的“一事不再理”原则和效率原则。对制约滥用执行救济权有重大意
起诉了可以撤诉,如果起诉后法院认为证据不足,不能补充起诉,有可能撤回起诉,决定证据不足不起诉。被害人不能决定是否撤诉。 民事诉讼撤诉的条件 1、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撤诉需要符合相应的条件才能得到法院的准许,否则将不能进行撤诉。 2、撤诉必须是原告或者上诉人,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类似于原告的地位,也可以申请撤诉;撤诉必须在人民法院受理之后,判决作出之前;撤诉必须自愿、合
如果公司是原告,可以申请撤销;如果公司是被告,在没原告没有撤销的情况下,有清算组织的,以该清算组织为当事人; 没有清算组织的,以作出撤销决定的机构为当事人。企业注销登记后,法人资格终止,诉讼主体资格也随之不存在,不能再成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
民诉意见第144条:当事人撤诉或人民法院按撤诉处理后,当事人以同一诉讼请求再次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可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七)项的规定不予受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 (七)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
公安机关撤销刑事案件,需符合一定条件。 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八十三条 经过侦查,发现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撤销案件: (一)没有犯罪事实的; (二)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三)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四)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五)犯罪嫌疑人死亡的; (六)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