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劳动合同一次性补偿收入是需要缴税的,属于工资、薪金所得,是要征收个人所得税的。 【法律依据】 《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规定,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
误工费是应该按照当事人的税前收入来计算的,准确的来说,应该是当事人在扣除个税以及其他各种社保费用之前的工资。因为伴随着意外侵权事故的发生,当事人在误工期间公司肯定会停发工资,自然社保也会停缴的。而且,国家有关部门依法扣除的这些也是属于员工的合法收入的。 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
偷税漏税与公民的收入状况无关,认定偷税漏税罪是根据当事人是否有偷税漏税的行为。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零一条规定,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
南通误工费前三个月的月平均收入的记算方法:南通误工费前三个月的月平均收入应三个月相加,总数再除以三,就是月平均工资了。以及当事人的相关亲属需要参加交通事故的处理,无法正常参加工作或者从事日常的经营活动,因此而造成经济收入的减少。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
属夫妻个人财产的收入有:(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分割分居时所得收入首先确定双方是否约定分居期间的财产归属。分居期间属于婚姻存续期间,没有特殊约定或情形一般认定为共同财产。 《婚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兼职收入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所以在离婚分割财产时,兼职收入也要进行分割。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17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
公司债券利息收入税率的计算:企业收入的记入应纳税总额按企业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一般是25%)纳税,个人收入的按20%计算个人所得税。《关于地方政府债券利息所得免征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规定,对企业和个人取得的2009年、2010年和2011年发行的地方政府债券利息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 【法律依据】 《关于地方政府债券利息所得免征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经国务院批准,现就地方政府
代通知金算一次性补偿收入吗:用人单位无故解除劳动者的合同关系的,劳动者应当得到相应的代通知金,一次性补偿收入指的是经济补偿金,代通知金不属于经济补偿金的范畴之内,代通知金的赔偿在于用人单位的过错而形成支付的。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
根据最高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其中规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