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有抚养教育被领养人的能力;(二)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领养子女的疾病;(三)年满三十周岁。无配偶的男性领养女性的,领养人与被
1、被收养的子女不享有继承权养子女与其生父母间虽然有着血缘关系,但是从法律上讲,他们从与养父母之间确立合法收养关系时起,父母子女间就不存在抚养和赡养的义务以及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规定,收养人应同时具备的条件为:1、无子女所谓“无子女”是指收养人既没有亲生子女,也没有养子女和继子女。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根据我国《收养法》第6条规定,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无子女这里所说的无子女,包括未婚者无子女,已婚者尚无子女以及因欠缺生育能力而不可能有子女等各种情形
一、收养人应当向收养登记机关提交收养申请书和下列证件、证明材料。(一)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二)由收养人所在单位或者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婚姻状
解除收养关系起诉状原告:XX,女,19XX年X月X日生被告:XX,男,19XX年X月XX日生。案由:原告XX诉称,XXXX年原告丈夫及大女儿去西安玩,被告亲生母
1、无子女。包括未婚者无子女,已婚者尚无子女以及因欠缺生育能力而不可能有子女等各种情形。在解释上,子女既包括婚生子女,也包括非婚生子女和养子女。《收养法》第8条
(一)收养人1、向收养登记机关提交收养申请书;2、向收养登记机关提交证件和材料:(1)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2)由收养人所在单位或者村民委员会、居民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收养他人为养孙子女的,视为养父母与养子女的关系的,可互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可以依法继承遗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
收养是很重要的民事法律行为,夫妻收养子女必须共同进行,这有利于巩固夫妻关系和家庭关系,也有利于对养子女的抚养教育,使其在一个和睦、安定的环境中成长。《收养法》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