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名字之后房产证上的名字需要更改 身份证名字更改后,想对房产证上的名字进行更改,需要前往房地产交易中心更名,同时带上(会进行收费)。具体流程如下: 1、携带身份证和户口本到当地派出所办理两个身份证(旧的和新的)姓名同为一人的证明。 2、向登记部门申请办理《房地产证》的注销抵押登记。 3、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办理变更登记时须提交之前派出所出具的两个身份证姓名同为一人的证明。 4、去房地产交易中心变更登记及注销抵押登记,办理变更登记时需,缴交登记费80元,贴花费5元。
改了名字驾驶证上的名字需要改 在车管所管辖区域内,驾驶证记载的驾驶人信息发生变化的,驾驶人应当在三十日内到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车管所申请换证。申请时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和机动车驾驶证。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六十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三十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 (一)在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内,机动车驾驶证记载的机动车驾驶人信息发生变化的; (二)机动车驾驶证损毁无法辨认的。 申请时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和机动车驾驶证。
责令限期改正属于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种类:(一)警告;(二)罚款;(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四)责令停产停业;(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六)行政拘留;(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八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其违法行为对他人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违法行为构成犯罪,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不得以行政处罚代替刑事处罚。
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的,除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外,责令限期改正的期限一般不超过三十日。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时间在30日内,其他行政机关一般也是相同期限。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规则>的公告》第十二条规定:税务机关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的,除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外,责令限期改正的期限一般不超过三十日。
责令限期改正不属于强制执行的范围。 首先,责令改正是行政机关在实施行政处罚的过程中对违法行为人发出的一种作为命令,其本身并不是制裁,而是要求违法行为人履行法定义务,停止违法行为,消除不良后果,恢复原状。 其次,行政机关申请执行其行政行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行政行为依法可以由人民法院执行; (二)行政行为已经生效并具有可执行内容; (三)申请人是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 (四)被申请人是该行政行为所确定的义务人; (五)被申请人在行政行为确定的期限内或者行政机关催告期限内未履行义务; (六)申请人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申请; 因此,责令改正并不具有可执行内容,并非行政处罚,因此不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责令改正期限一般不超过30天。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规则>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78号)第十二条: 税务机关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的,除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外,责令限期改正的期限一般不超过三十日。
限期改正是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种类: (一)警告; (二)罚款; (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四)责令停产停业; (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六)行政拘留;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责令改正不是行政处罚。 责令改正是指行政机关在实施行政处罚的过程中对违法行为人发出的一种作为命令。 根据《行政处罚法》第八条对行政处罚种类的规定,责令改正并非本法明确规定的行政处罚方式之一。 《行政处罚法》还规定“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 由此可见,责令改正或限期改正与行政处罚是并列的两个概念,不能等同。
首先责令限期改正在法律中没有明确的时间规定,该期限由行政执法机关根据具体情况来自行决定。就是传说中的自由裁量权,可参照相关其他规定、结合实际情况确定一个合理日期。 当然,有些有规定的:调查取证完毕15个工作日内必须下达行政处理、处罚决定,或者撤销立案。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依据国务院《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和省市政府发布的劳动保障监察政府规章,对违法行为人作出《责令改正》的行政处理决定。在该通知书中,这个改正的限期时间是根据违法行为人的违法情况,由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依据行政权力自由裁量。但应当遵循依法行政的举报原则。
责令改正不属于行政强制措施。 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 包括: (一)限制公民人身自由; (二)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三)扣押财物; (四)冻结存款、汇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