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派是在学校上报就业方案和主管部门核发报到证后,毕业生正式到用人单位报到前进行单位及地区调整的一种做法。通俗地说,就是指将派到原单位的报到证、户口迁移证和档案等人事关系重新派到新的用人单位或其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是建立在劳动关系上的法律文件,协议双方一经签约,必须认真履行,不得随意毁约,协议解除必须经过双方协商形成一致意见,方可改派。 改派按下列程序办理: (1)由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协商同意解约,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书面的同意解约材料并加盖公章。 (2)毕业生出具已与原签约单位解除协议重新择业的申请,学院就业部门签注意见。 (3)将原用人单位所签协议、个人申请、原报到证一并交回就业处。 (4)由就业处审核同意后,发给新的协议书。 (5)就业处对上述四种材料进行审查、整理,书面报告省就业指导中心,审核后办理改派。 (6)属于本地区调整就业去向、改派的在本辖区主管部门办理。 (7)毕业生就业去向的调整、改派,须在两年内办理,逾期一律不再受理,按在职人员相关规定执行。 (8)由于用人单位毁约或因其他原因使毕业生不得不放弃原就业单位而需改派时,应提出书面申请,由就业主管部门进行调查核实,再行办理。 (9)毕业生的改派,原则上在每年7月份以后,按月集中办理。
报到证改派的步骤:一、生源地改派:即改回父母户口所在地, 需材料以及注意事项:1、提供户口本首页+本人页复印件;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写上本人手机号码;3、报到证原件;4、如果因辞职的原因改回生源地,请提供辞职协议书或辞职证明。二、落户改派:1、新单位的接收申请表;2、报到证原件+原报到地签字“同意改派”并盖章;3、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4、《改派申请表》,签名必须手写。
报到证已经报道之后一般不能改派。一般来说,无特殊原因,毕业生不得随意办理改派。但毕业生如果已改变就业意向、更换单位,就需及时办理改派手续,否则会影响其人事关系的落实和解决。 报到证改派的程序: (1)毕业生向原分配单位提出改派申请,讲明改派原因。 (2)原单位同意改派后,出具将毕业生退回学校或同意将毕业生改派到其它单位工作的公函。 (3)属调配不当的毕业生,由学校为其重新联系接收单位,或经学校同意由毕业生自行联系接收单位。
报到证已经报道之后一般不能改派。一般来说,无特殊原因,毕业生不得随意办理改派。但毕业生如果已改变就业意向、更换单位,就需及时办理改派手续,否则会影响其人事关系的落实和解决。 报到证改派的程序: (1)毕业生向原分配单位提出改派申请,讲明改派原因。 (2)原单位同意改派后,出具将毕业生退回学校或同意将毕业生改派到其它单位工作的公函。 (3)属调配不当的毕业生,由学校为其重新联系接收单位,或经学校同意由毕业生自行联系接收单位。
如果你的报到证不改派,不将改派过的报到证交给单位,就是档案材质中缺失一个很重要的材料。后期再想纠正,将会是很麻烦的事情。 报到证,是应届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普通高等教育统招生)毕业生到就业单位报到的凭证,也是毕业生参加工作时间的初始记载和凭证。毕业生到就业单位报到时,须持“报到证”。由教育部印制,省、市、自治区教委(教育厅)签发,分上下两联,上联交毕业生本人报到使用,下联由学校装入毕业生档案。
报到证已经报道之后一般不能改派。一般来说,无特殊原因,毕业生不得随意办理改派。但毕业生如果已改变就业意向、更换单位,就需及时办理改派手续,否则会影响其人事关系的落实和解决。 报到证改派的程序: (1)毕业生向原分配单位提出改派申请,讲明改派原因。 (2)原单位同意改派后,出具将毕业生退回学校或同意将毕业生改派到其它单位工作的公函。 (3)属调配不当的毕业生,由学校为其重新联系接收单位,或经学校同意由毕业生自行联系接收单位。
报到证已经报道之后一般不能改派。一般来说,无特殊原因,毕业生不得随意办理改派。但毕业生如果已改变就业意向、更换单位,就需及时办理改派手续,否则会影响其人事关系的落实和解决。 报到证改派的程序: (1)毕业生向原分配单位提出改派申请,讲明改派原因。 (2)原单位同意改派后,出具将毕业生退回学校或同意将毕业生改派到其他单位工作的公函。 (3)属调配不当的毕业生,由学校为其重新联系接收单位,或经学校同意由毕业生自行联系接收单位。
报到证已经报道之后一般不能改派。一般来说,无特殊原因,毕业生不得随意办理改派。但毕业生如果已改变就业意向、更换单位,就需及时办理改派手续,否则会影响其人事关系的落实和解决。 报到证改派的程序: (1)毕业生向原分配单位提出改派申请,讲明改派原因。 (2)原单位同意改派后,出具将毕业生退回学校或同意将毕业生改派到其他单位工作的公函。 (3)属调配不当的毕业生,由学校为其重新联系接收单位,或经学校同意由毕业生自行联系接收单位。
档案改派意思是,在学校上报就业方案和主管部门,核发报到证后,毕业生正式到用人单位报到前,进行单位及地区调整的一种做法。通俗地说,就是指将派到原单位的报到证、户口迁移证和档案等人事关系,重新派到新的用人单位或其上级人事主管部门。 一般来说,无特殊原因,毕业生不得随意办理改派手续。但毕业生如果已改变就业意向、更换单位,就需及时办理改派手续,否则会影响其人事关系的落实和解决,造成很大的麻烦。按教育部门的要求,对已经落实就业单位并领取就业报到证的毕业生,原则上两个月内不予受理改派手续,而且各高校对办理改派手续也都有一定的时限要求。 因此,要办理改派手续,必须要原单位同意解除协议,原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同意,新单位同意接收,新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同意。
““改派”是在学校上报就业方案和主管部门核发报到证后,毕业生正式到用人单位报到前进行单位及地区调整的一种做法。通俗地说,就是指将派到原单位的报到证、户口迁移证和档案等人事关系重新派到新的用人单位或其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是建立在劳动关系上的法律文件,协议双方一经签约,必须认真履行,不得随意毁约,协议解除必须经过双方协商形成一致意见,方可改派。 改派按下列程序办理: (1)由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协商同意解约,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书面的同意解约材料并加盖公章。 (2)毕业生出具已与原签约单位解除协议重新择业的申请,学院就业部门签注意见。 (3)将原用人单位所签协议、个人申请、原报到证一并交回就业处。 (4)由就业处审核同意后,发给新的协议书。 (5)就业处对上述四种材料进行审查、整理,书面报告省就业指导中心,审核后办理改派。 (6)属于本地区调整就业去向、改派的在本辖区主管部门办理。 (7)毕业生就业去向的调整、改派,须在两年内办理,逾期一律不再受理,按在职人员相关规定执行。 (8)由于用人单位毁约或因其他原因使毕业生不得不放弃原就业单位而需改派时,应提出书面申请,由就业主管部门进行调查核实,再行办理。 (9)毕业生的改派,原则上在每年7月份以后,按月集中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