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火罪的既遂标准: 1.侵害了公共安全。 2.行为人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3.实施了放火焚烧公私财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4.如果是以不作为的方式实施的放火罪,行为人必须负有防止火灾发生的特定义务,而且能够履行这种特定义务而不履行,以致发生火灾。 【法律依据】 《刑法》第114条,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
放火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过失放火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放火焚烧公私财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明知自己的放火行为会引起火灾,危害公共安全,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
一般放火与放火罪的界限在于:1.危险程度;2.是否足以危害公共安全;3.损失承担;4.火灾大小。放火罪,是指故意引起火灾,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实施放火行为,危害公共安全。只要足以危害公共安全,就属于放火由于放火是危险性很大的行为,故只要发生了危害公共安全的具体危险就构成放火罪(具体危险犯),不要求造成侵害结果。放火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近日,湖北省黄梅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放火罪案,被告人张某姣为泄私愤放火烧毁他人财物,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酒精上头,无所畏惧。为泄私愤,报复手足。泼洒汽油,点火焚房,犯放火罪,获刑一年。近日,该起放火罪案件在会昌法院审理判决。被告人杨某犯放火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随案移送的一个便携式汽油桶、两个塑料打火机予以没收。
放火罪有死刑。放火罪如果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放火罪是指故意放火焚烧公私财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放火罪最低会判三年有期徒刑。
1.犯罪客观方面的区别2.失火罪是过失犯罪3.放火罪年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即可构成;失火罪年满16周岁的人才负刑事责任。4.放火罪由故意构成
放火罪立案标准为:需要满足主客观条件